-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1-10-08
随着智能制造的快速发展,重庆市积极推动智能工厂建设,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为了规范智能工厂的认定流程,重庆市制定了一系列技术条件和申报要素,以确保智能工厂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对重庆市智能工厂认定的技术条件和申报要素进行详细探讨,以帮助企业了解并满足认定的标准,推动智能工厂建设在重庆市范围内取得更大的成功。
一、认定技术条件
(一)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设备数控化:数字化装备数量占生产装备总数量的65%以上;
(三)申报智能工厂应将整个工厂作为整体进行申报,且离散型制造企业的数字化车间数量不少于2个,流程型、混合型制造企业的数字化车间数量不少于1个;
(四)设计数字化:应当采用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开展产品、工艺设计,具有设计知识管理功能;
(五)管理数字化:以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为核心,结合其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订单管理、生产管理、售后服务三个层面全部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构建数字化网络化制造体系;
(六)产品数字化服务:对于整机产品类,建有产品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产品远程服务;
(七)项目建成后应当在行业内具备领先水平,运营成本降低15%以上、生产效率提高10%以上、产品研发周期降低1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8%以上(改造项目与建设前进行对比;新建项目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并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二、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条件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模式
1.车间/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
3.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4.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实现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并实现可视化管理。
5.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
6.建立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实现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产品全生命周期闭环动态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
1.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生产流程数据可视化和生产工艺优化。
2.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90%以上。实现原料、关键工艺和成品检测数据的采集和集成利用,建立实时的质量预警。
3.采用先进控制系统,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4.建立生产执行系统(MES),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以及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5.对于存在较高安全与环境风险的项目,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
6.建立工厂通信网络架构,实现工艺、生产、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网络协同制造模式
1.建有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
2.通过协同云平台,展示社会/企业/部门制造资源,实现制造资源和需求的有效对接。
3.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需求的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的共享、互补和对接。
4.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订单的企业间/部门间生产资源合理调配,以及制造过程各环节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生产。
5.建有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实现企业间涵盖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
6.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持续改进,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不断优化,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
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
2.建有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通过定制参数选择、三维数字建模、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实现与用户深度交互,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3.建有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进行挖掘和分析。
4.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数据驱动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五、远程运维服务模式
1.采用远程运维服务模式的智能装备/产品应配置开放的数据接口,具备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利用支持IPv4、IPv6等技术的工业互联网,采集并上传设备状态、作业操作、环境情况等数据,并根据远程指令灵活调整设备运行参数。
2.建立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能够对装备/产品上传数据进行有效筛选、梳理、存储与管理,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向用户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与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等服务。
3.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与设备制造商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4.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能够为智能装备/产品的远程诊断提供智能决策支持,并向用户提出运行维护解决方案。
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通过持续改进,建立高效、安全的智能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能够与产品形成实时、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嵌入式系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集成应用水平。
重庆市智能工厂认定的技术条件和申报要素是确保智能工厂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在申报智能工厂时,需要满足一系列技术条件,包括智能化设备的应用、生产过程的数字化和自动化水平、生产数据的集成与分析能力等方面。同时,企业还需要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智能工厂的规划设计、技术设备清单、智能化改造方案等。通过严格的认定流程和审核程序,重庆市确保智能工厂的认定结果准确可靠。重庆市智能工厂认定的技术条件和申报要素将推动智能制造在重庆市范围内迈向新的高度,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竞争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