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助企纾困提能十条政策措施(简称巴十条)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5-05

重庆市巴南区助企纾困提能十条政策措施(简称巴十条)(图1)


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和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巴巴实”营商环境,切实为在巴南区企业解难纾困、添力赋能,促进巴南区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巴南区助企纾困提能十条政策措施。

一、推出“巴实贷”信贷产品

      专项定制并推出适配在巴南区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巴实贷”,进一步提高巴南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贷获得率。(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二、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

       对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10亿元、50亿元及以上,且2021年、2022年增幅均达到1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对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且2021年、2022年增幅均达到15%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对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且2021年、2022年增幅均达到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且2022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属国有公司)


三、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技改升级

       对2021年获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5万元。

       对2022年完成技改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及以下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技改补助2万元。

       对2022年完成技改投资1亿元以上、2亿元及以下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技改补助5万元。

       对2022年完成技改投资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技改补助8万元。(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属国有公司)


四、支持工业企业创新发展

       对2021年获评国家级、市级、区级的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创新平台和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对2022年首次通过认定为开展了研发活动的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属国有公司)


五、加大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对2022年新获评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2万元。

       对申报2022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申报服务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属国有公司)


六、促消费支持文商旅融合发展

      设立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消费券,通过线上平台分期分批发放,拉动区内商圈、旅游景区、旅游民宿、酒店住宿、餐饮、乘用车、影院等领域消费水平。(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七、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补助国家级、市级、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它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贴息额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八、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

       对接受科技成果转让的企业,按项目技术合同登记中实际支付技术所有方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现金入股不低于注册资本金50%的企业,引进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按作价入股评估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属国有公司)


九、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鼓励辖区企业积极参与我区政府采购项目,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从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由不低于60%提高到不低于70%。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免收企业投标保证金及采购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企业可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全区政府采购项目中实施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十、降低企业入驻线上平台经营成本

      辖区内企业及其产品入驻“巴实游平台”,其入驻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由区政府承担。(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对国家、重庆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巴南区全面贯彻落实。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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