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11-22
重庆同瑞久公司专注高企认定,特汇编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政策和申报条件如下,供参考。
一、政策来源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十条举措》的通知(沙科局发〔2022〕15号)
二、支持对象
1、符合沙坪坝区产业导向,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沙坪坝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除外,以下同)范围内,经重庆市科技局备案且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更新年度数据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度火炬统计及国民经济统计等科技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在沙坪坝区注册、运行的民办非企业机构、“三无”事业机构等独立法人研发机构;
3、依托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的企业创新联合体。
三、奖励标准
鼓励科技型企业申请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认定次年:①已纳入规上统计联网直报一套表填报范围或近三年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20万元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②对不满足①所列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
四、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15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15件以上;
特别强调:高企认定从2021年开始,凡是当年申报当年授权的知识产权不能作为科技成果使用,因此请大家务必提早规划布局。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高新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专注高企认定的重庆同瑞久公司汇编的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政策和申报条件,要了解更多高新技术申报认定相关问题,掌握政策最新动态,可以联系我们,提供免费的咨询辅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