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政策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1-30
本文根据重庆市长寿区科技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长科局发〔2021〕17号文件精神为依据,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长寿区科技创新政策,重庆同瑞久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部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补助政策
对新引进或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复评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
二、申报对象
(一)在长寿区内注册登记、经营、纳税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市场主体、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工作或居住在本区的公民。
(二)单位或个人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且符合《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长寿府发〔2021〕6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中鼓励扶持的创新项目。
三、申报材料
《扶持办法》中第五条:
(1)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含复评获批)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对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企认定文件及有效期内高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长寿相关园区或部门签订的引进或投资协议,由长寿相关园区管委会或部门出具的正常运行证明;
四、申报时间
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10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