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3-31
一、支持方向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材料项目;
(2)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的新材料项目;
(3)我市重点打造的轻合金产业链、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先进钢铁产业链以及化工新材料中的聚酰胺产业链、高端聚烯烃产业链、聚氨酯产业链、聚甲基丙烯酸甲酯产业链、聚酯产业链中的关键项目。
二、支持条件
(1)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且设备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占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比不低于30%;
(2)项目进度达到80%及以上。
三、补助标准
按照设备投资不超过3%择优给予补助。
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高于等于20亿元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计划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包含10亿)至20亿(不含20亿)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计划固定资产投资低于10亿元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工期(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项目实施目标及内容、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项目技术分析及实施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和项目预期效益分析。申请专项资金用途。
项目申报其他材料:
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资料。投资项目立项材料。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及报统佐证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的特色产业项目证明材料。项目投资补助标准佐证资料、票据清单(表格)。其他重要资料。
五、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6.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8:00。
(二)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网(https://zjsb.jjxxw.cq.gov.cn)在线申报,于2021年4月29日18:00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PDF格式),并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与PDF电子申报资料保持一致)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于5月6日16:00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七、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有文件明确规定或特别要求的项目除外;补助金额不足10万元的项目不予支持。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八、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杜绝重复、多头申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个方向,累计申报不同方向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