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7-14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于2022年7月6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科技创新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渝农发〔2022〕94号),本次项目包括农业技术创新、农业新型研发机构、农业科技型企业补助三类,为方便广大企业查阅补助额度和申报条件,同瑞久公司项目部汇编如下,供参考。
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74号)
一、申报类别
2022年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农业技术创新项目、农业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项目、农业科技型企业补助项目三类。
二、补助额度
农业技术创新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个;农业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个;农业科技型企业补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家。
三、申报程序
申报(推荐)单位以正式公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委。经初步筛选、专家评审,提请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立项名单,市农业农村委发文确定并组织实施。
四、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3日至8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突出重点领域,研究内容和解决的技术难题,要体现重大性、关键性和突破性。
(二)申报、立项及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准则,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企业牵头申报,企业自筹经费为财政补助资金的4倍;涉农高校、农业科研机构牵头,企业参与申报,企业自筹经费为财政补助资金的1倍。
(四)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七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附件、2022年度农业科技创新有关项目申报指南
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聚焦我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短板和瓶颈,围绕现代种业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和农田宜机化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农产品加工增值、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建设、绿色高效种养、冷链保鲜、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资源循环利用与生态农业、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发展等10大重点领域,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创新研究和技术攻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农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主体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
(二)实施周期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三)绩效目标
每个项目应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和可考核的具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的关键技术数量,示范推广效果(推广措施、推广规模、基地数量),专利、论文、标准、奖项等高水平成果数量,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人次,预期效益等。
(四)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农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
2.2022年度农业科技创新有关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3.产学研合作协议。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应签订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签字盖章作为附件提交。
(五)有关要求
1.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项目主持人:
(1)已主持2项及以上在研农业科技项目;
(2)农业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或3年内有农业科技项目验收未通过;
(3)在项目实施周期前退休的;
(4)非在编在岗专职科研人员。
二、农业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项目
(一)申报主体
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特色鲜明的涉农研发机构。由所在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上报,原则上每个区县报1个。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名义进行申报。
2.在渝注册和运营。注册地在重庆,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重庆,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3.投资主体多元化。包括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以及其他涉农投资主体联合共建。
4.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成立当年,组建单位能够给予研发经费保障,以后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原则上不低于涉农板块年收入总额的8%。
5.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设施。具备进行农业科技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所。
6.具有稳定的核心研发团队。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7.具有现代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市场化,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农业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项目申报书。
2.2022年度农业科技创新有关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3.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申报单位的成立章程。
5.申报单位的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进培育、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6.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
8.近3年立项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编号和资助单位情况等)。
9.近3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转化方式、转化收入及相关材料。
10.单价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基础软件、系统软件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原值总价、购置年份等信息)。
三、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遴选
(一)申报主体
在渝依法注册成立2年以上,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从事涉农领域生产、研发、经营与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所在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上报,原则上每个区县报1个。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所采用的种、养、加技术和品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水平。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或具有长期稳定合作的技术依托单位,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以上,从事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
3.企业主要品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4.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良好。
5.企业产权清晰、管理规范、信誉良好,资信评价等级达到AA级以上。企业的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企业对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大带动作用。
7.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农业科技型企业补助项目申报书。
2.2022年度农业科技创新有关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3.企业近两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和研发费用情况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知识产权证书、新产品证明材料、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证明、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5.带动当地农民增收的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