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3-02-02
2023年1月31日,重庆市经信委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生物医药产业扶持政策,为方便企业查阅重庆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助项目申报条件,重庆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供参考。
一、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3〕5号)
二、支持领域:
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费用补贴;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费用补贴。
三、申报条件:
1.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2021年1月1日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申报时需实现生产,年销售产值需超过1000万元),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审评机构核发批准证明文件。
2.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相关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评、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市内产品(2021年1月1日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申报时需实现生产,年销售产值需超过1000万元)。
3.若申报方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则需要求委托生产方为重庆市内生产企业(申报时需实现生产,年销售产值需超过1000万元)。
4.同一法人企业该方向总申报品种不超过5个,同一个通用名品种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按照规格不同而多次申报。
四、奖补标准:
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和符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第八条、第九条相关规定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每个品种(按通用名计)补助100万元。
五、申报资料:
1.申报产品药品生产注册批件。
2.国家药品监管相关部门药品审评机构核发批准证明文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金税3期纳税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认证信息及纳税申报表(销售发票购买方必须为与本企业无关联单位,若购买方为关联单位的需提供再次销售发票凭证,销售发票年份为自然年度),物流凭证等。
4.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费用补贴需另提供国家药品监管相关部门药品审评机构核发批准证明文件,多品种申报请打包填写一份申报书。
以上就是专注项目申报的重庆同瑞久公司汇编的重庆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助项目申报条件和补助政策,要了解更多相关问题,掌握第一手动态,可以联系我们,提供免费的咨询辅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