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10
本文是重庆同瑞久依据重庆市科技局2022年发布的《关于申报2022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资助强度为每项1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二、项目定位
以选拔培养基础研究后备拔尖人才为目标,支持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自主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鼓励博士后科研人员潜心科研、在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基础上开展延续和深化研究。项目不设申报指南方向。
三、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含3年,计算截止至2022年1月1日);
2、正在本市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开展基础研究工作;
3、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组织实施与资助方式
1、项目评审采取会议集中评审的方式,计划资助50项左右。
2、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择优资助,所有项目均采取联合资助的方式,由市科技局与依托单位按照1:1比例共同出资,依托单位出资不少于5万元。
五、申报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依托单位、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依托单位要求。依托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限项要求。
1.本年度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2.市杰青项目申请时不纳入主持在研项目数量限制;获得资助后,计入主持在研项目数。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和重庆市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市杰青项目。
4.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申请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今年暂停申报面上项目。
(四)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科学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以科技局版本为准,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以科技局版本为准,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七)不支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进行多处申报。
(八)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六、申报方式
2022年度申报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先选择计划类别“自然科学基金”,再选择项目类型,点击确定后进行项目申报内容填写。
(二)申报书提交。项目申请人在线完成填报,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认真检查确认后在线提交至依托单位。
(三)单位审核。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报资格及申报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至市科技局。如果依托单位设置有部门审核环节,按照“项目负责人提交——部门审核——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
(四)申报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年8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7月31日。
(五)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只需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七、申报时限
网上系统申报时间:2022年2月15日09:00至3月30日16:00。
八、有关说明
(一)本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实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
(二)有意向采取联合资助或联合实施面上项目的依托单位,应于2022年4月10日之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面上项目联合资助(联合实施)意向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项目立项后,市科技局将与项目依托单位正式签订联合资助或联合实施协议。
(三)博士后项目、杰青项目均采取联合资助方式,无需提交联合资助意向书,所有申报项目均视为依托单位同意联合资助。项目立项后,市科技局将与依托单位正式签订联合资助协议。
(四)有关附件上传说明。博士后项目须上传项目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和在站证明。对2021年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杰青项目申请人,须上传相关证明。
(五)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属于全职在渝工作人员或单位柔性引进人员;
2.资助期内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3.每年在渝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项目立项后,面上项目、博士后项目任务书由系统自动生成,杰青项目负责人须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
(七)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