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4-02-22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式开展 2024 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作将重点评估企业的创新能力、成长性和专业化程度等方面。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有机会获得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以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江津区经信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评价标准和指标进行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还将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申报流程。此次申报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推动江津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希望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充分展示自身的创新实力和发展潜力。
首先,申报条件如下:
1、在江津区内注册并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且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也没有发生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满足《暂行办法》中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的要求。
其次,申报方式及时间如下:
1、申报方式:企业可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请填写完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具体材料请参见附件2)。已获得有效期内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再次申报;
2、申报时间:申报系统常年开放,企业可随时进行申报。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各行业主管部门。
另外,请所有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并通过“企业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的相关数据(该模块预计将于3月开放,请相关企业随时关注并等待通知)。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企业将被取消复核资格。
工作要求如下:
1、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各镇街、各工业园发展中心负责所辖范围内企业的政策宣传和线上审核工作;
2、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管理范围内企业的政策宣传、申报指导、实地抽查以及企业评定工作。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抽查;
3、区经济信息委将汇总各行业拟评定名单进行公示,并报市经济信息委备案。市经济信息委将汇总后统一公告(每半年一次)。各镇街、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原则上应在上半年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和评价。同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确保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企业信息的更新,以及积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宣传工作。需要注意的是,专精特新申报企业必须是已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各楼宇产业园、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育力度,积极动员企业尽快申报,并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申报。原则上,全区各行业规上(限上)企业均应培育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并鼓励培育符合条件的规下(限下)企业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4、除上述要求外,其他要求请参照《江津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中小企组办〔2022〕5号)执行。
5、请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共同努力,积极参与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为推动江津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及指标的解释:
一、公告条件
得分要求:
企业评价得分需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
直通条件:
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 万元以上。满足以上任意一项条件,即可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评价指标:
1、创新能力指标(满分 40 分):
该指标衡量企业在创新方面的表现,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知识产权数量:
拥有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可得 20 分;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得 15 分;Ⅰ类知识产权得 10 分;Ⅱ类知识产权得 5 分;没有知识产权得 0 分。
研发费用比重: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5%以上得 20 分;3%-5%得 15 分;2%-3%得 10 分;1%-2%得 5 分;1%以下得 0 分。
2、成长性指标(满分 30 分):
该指标反映企业的发展潜力,主要通过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来评估。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增长率在 15%以上得 20 分;10%-15%得 15 分;5%-10%得 10 分;0%-5%得 5 分;0%以下得 0 分。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在 55%以下得 10 分;55%-75%得 5 分;75%以上得 0 分。
3、专业化指标(满分 30 分):
该指标用于衡量企业在特定领域的专业化程度,包括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产品领域:
主导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得 10 分;属于其他领域得 5 分。
主营业务占比: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70%以上得 20 分;60%-70%得 15 分;55%-60%得 10 分;50%-55%得 5 分;50%以下得 0 分。
总的来说,这些评价标准和指标旨在评估企业的创新能力、成长潜力和专业化程度,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对照评估,并努力提升各项指标的得分,以提高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机会。同时,这也有助于引导企业注重创新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好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