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4-02-29
重庆市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为了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重庆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重庆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行动计划。重庆同瑞久项目申报公司将对该计划进行详细解读,包括发展目标、孵化培育、科技支撑、金融支持、优化公共服务、优化财政政策以及保障措施等重点任务。
一、发展目标
专注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统称为“专精特新”企业)的梯度培育与发展。预计到 2025 年,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将达到 2.5 万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 2500 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 300 家,新增上市企业 25 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孵化培育,构建“专精特新”企业生成体系。
1、推动各类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发展,贯通“项目筛选、小试中试、产品上市、企业诞生”的路径。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园区面向全国和全球,筛选市场潜力大、成熟度佳、附加值高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培育。
2、打造 10 个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助力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科学家队伍、科技型公司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3、重点支持10家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集资源要素供给、教育培训服务、产供销运联动,融合技术交流交易、工作生活于一体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园区。
4、重点打造 10 个市级关键重点产业园,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关键领域,重点引进、培育和壮大“专精特新”企业。
(二)夯实科技支撑,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持续创新。
5、“专精特新”企业应构建研发准备金体系,推动研发机构全面化,培养一批市级、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
6、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引领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形式进行产业技术攻坚,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需求。
7、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新培育数字化车间 400 个、智能工厂 50 个、绿色工厂 100 个。
8、引导川渝两地各类重要科研仪器设备加入川渝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鼓励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建立技术设备联盟,促进沟通对接、设备共享,提升科技研发资源利用效率。
9、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推动标准化建设,提高高价值专利创造水平,引入先进品牌培育管理模式,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与创新。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后劲。
10、以重庆科创投集团等为依托,构建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促使政府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投资机构重点助力“专精特新”企业。
11、于“渝企金服”平台构建“专精特新”企业银企对接桥梁,推动融资服务机构做好需求对接、培训路演等线下服务。
12、倡导银行业创新“央行再贷款+”“央行再贴现+”定制产品,实现央行低成本资金直接流向“专精特新”企业。
13、引导商业银行根据“专精特新”企业特点制定金融服务方案,结合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体系,推出“专精特新贷”系列产品。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达到一定金额的“专精特新”企业,适当增加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
14、商业银行应主动落实延期还本付息和转贷应急政策,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抵押增值贷”试点区县要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风险分担体系,优先满足“专精特新”企业的用款需求。
15、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中长期融资的支持力度,实施“白名单”制度,激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要求的“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
16、设立“专精特新”企业债券融资项目储备和推荐辅导机制。倡导政策性担保机构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发专门信用担保类产品,适当减少担保费用。
17、强化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专精特新板”服务能力,引领“专精特新”企业健全公司治理、规范经营管理,完成股改挂牌融资任务。
18、构建“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平台,动态挑选 100 家“专精特新”企业列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名单,并进行“一对一”上市辅导服务,贯彻各项奖补政策。
(四)优化公共服务,解决“专精特新”企业困难问题。
19、建设并运营好市、区县(园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架构,提升专业服务效能,在技术创新、智能化绿色化转变、知识产权、市场开拓、合规化建设等方面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精准有效服务。
20、设立“专精特新”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筛选并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引导专利布局和导航。
21、借助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专业咨询等服务,组织各种平台、机构、专家为“专精特新”企业上门诊断,开展专门服务和定制服务。
22、构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联络机制。各区县应遵循“一企一策一人”原则配置服务专员,解决企业在用地、用工、用能、配套等方面的实际难题。
23、认真做好“专精特新”企业专业人才评价工作,抓好政策待遇和服务工作的落实。各区县、园区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用工集中招聘机制,开展“直播带岗”等活动。
24、全方位贯彻“专精特新”企业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政策。
25、主动组织并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各类展会,开展中小企业跨境合作服务,助力“专精特新”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26、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倡导“链主”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开放市场、创新、资金、数据等要素资源,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企业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举办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促使大型企业增加向“专精特新”企业的采购份额。
(五)优化财政政策,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动力。
27、统筹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资金奖励,每年筛选 100 家左右“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并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28、对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重点资金扶持。对使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的“专精特新”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的,给予资金补贴。
29、对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重点资金扶持。对使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的“专精特新”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的,给予资金补贴。
30、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挂牌、上市行为,分阶段予以资金奖励。
三、机制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突显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强化统筹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把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纳入区县发展实绩考核的重点内容。设立“专精特新”企业监测评价及检查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区县“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动态。市经济信息委主导,定期将“专精特新”企业的困难问题分类派发到相关部门、单位处理落实。
(三)开展监测评价。
加大“专精特新”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力度,将“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情况作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营造良好氛围。
鼓励媒体、行业协会每年遴选出一批杰出的“专精特新”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加强宣传引导、政策解读和舆情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优良环境。
本文是重庆同瑞久项目申报公司对“专精特新企业”专项行动计划的解读,明确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该计划注重孵化培育,提供科技支撑和金融支持,同时优化公共服务和财政政策,以保障措施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重庆同瑞久项目申报公司将积极响应,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