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06
本文是重庆同瑞久项目部依据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江津区支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津经信委发【2021〕58号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江津区科技创新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消费品项目担保费补助标准
对新增担保额度发生的担保费给予一个百分点激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担保时限
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
三、支持方向
对有新增担保额度的担保费给予补助。
四、申报条件
有新增担保额度的企业。
五、申报材料
1.江津区消费品工业担保费补贴项目申请表;
2.江津区消费品工业企业担保费补贴情况明细表;
3.担保公司出具的 2019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期间担保额度情况证明;
4.企业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银行借款借据;
5.人民银行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6.新增担保费支付凭证;
7.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江津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有关要求及法律法规和管理相关规定。
4.申报主体信用良好,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申报企业是消费品规上工业企业。
七、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运营管理机构向江津区经济信息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核。江津区经济信息委、江津区财政局进行初审后,邀请专家参与评审。
(三)公示。对拟补助项目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拨款。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程序进行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