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2020年度上云上平台奖励补助政策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22
本文是重庆同瑞久项目部依据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足经信发〔2021〕16号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大足区2020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补助标准
对企业“上云上平台”购买云产品、云服务的,每年按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上云上平台补助申报表;
2. 购买云产品、云服务的相关合同、发票;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在大足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单位;
2.申报时未列入大足区公众信用平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资类项目未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参照申报指南准备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需经所在镇街或园区和相关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于3月15日前报送至牵头部门。
(二)所有项目由企业(单位)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单位)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镇街、开发区(园区)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申报。
(四)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