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标注册补助政策及奖励补贴详解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5-15

重庆市商标注册补助政策及奖励补贴详解(图1)


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具有保护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的作用。为了鼓励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工作,重庆市政府及各区县制定了商标注册补助政策。本文将对重庆市商标注册补助的具体金额以及其他奖励补贴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相关政策,提高商标注册的效率和质量。


重庆市市级政策:

1、对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100万元;每年对驰名商标奖励名额不超过5件,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每年驰名商标认定情况确定行业分配名额;

     对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奖励50万元;每年对地理标志奖励名额不超过5件。

2、政策依据:原重庆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办法的通知》(渝工商发〔2018〕33号)


一、渝中区

1、对获得驰名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且纳税在渝中区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或补助。

     对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件,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奖励1万元/件(同一商标权利人国际商标注册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

     对区外迁入我区并在我区纳税满一年的企业,对其拥有的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件。

2、政策依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中府办〔2020〕1号)


二、江北区

1、对新获得海外单一国家商标申请注册的给予每件0.5万元资助,同一申请人同一年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新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且指定3个成员单位以上(含3个)的给予每件3万元资助。

     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给予每件60万元奖励。

     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件。

2、政策依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北府〔2020〕74号)


三、渝北区

1、新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在获取《商标注册证》后,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

     新获得海外单一国家商标申请注册的,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最高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3万元。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件。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件。

    获得银行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采取“以补代奖”的方式,按贷款时银行同期LPR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时间从计算质押贷款利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同一企业同一知识产权标的物一年只享受一次。

     对企业商标质押贷款过程中发生的担保费、保险费,按实际发生的担保费、保险费的50%给予补助;

     对商标质押融资产生的评估费给予50%的补贴。同一企业一年贷款贴息及担保、保险、评估费补贴金额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对商标质押贷款申请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在申报该项贴息时,已享受的贴息期予以扣除。

2、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2〕15号)


四、南岸区(重庆经开区)

1、对获得驰名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给予奖励或资助。

     对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每件10万元,对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资助每件2万元(同一商标权利人国际商标注册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

     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采取“以补代奖”的方式,按贷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贴,每笔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发生的登记费、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等给予50%的补贴,每笔贷款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以上贷款贴息及费用补贴,同一企业一年只享受一次。

2、政策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20〕35号)


五、九龙坡

1、农产品首次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业市场主体,每个产品分别给予其3万元、5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到期后,通过复查、换证,成功续展认证的农业市场主体,每个产品分别给予其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都市农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六、沙坪坝

1、对成功注册的普通商标(含港澳台),资助1000元/件。

     对成功注册的涉外商标,资助5000元/件。

     对成功认定的地理标志,资助30万元/件。

     对成功认定的驰名商标,资助50万元/件。

2、政策依据: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沙坪坝区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沙坪坝市监〔2019〕154号)


七、北碚区

1、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单位,凭认定文件,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商标负责人一次性5万元奖励;

     对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单位,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商标负责人一次性3万元奖励;

     对获得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单位,凭马德里商标批准文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商标负责人一次性0.2万元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北碚区培育发展商标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商标奖励工作》的通知(北碚商标培育办〔2022〕1号)


八、巴南区

1、对获得注册商标授权的,奖励0.08万元/件(同一企业奖励不超过10件);

     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授权的,奖励15万元/件;

     对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50万元/件(地理标志和中国驰名商标两项均获得的按最高额奖励,获市财政奖励的,区财政不再重复奖励);

     对获得企业申请涉外(海外及马德里)商标注册授权的,奖励0.4万元/件(同一企业奖励不超过10件)。

2、政策依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20〕20号)


九、永川区

1、马德里商标: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成功1件的其中指定一个国家资助奖励5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

     单一国际商标:对单一国家商标国际注册成功的1件资助奖励1万。

     地理标志: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1件资助奖励30万。

     驰名商标:对获得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件资助奖励100万。

2、政策依据: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永川市监发〔2020〕68号)


十、江津区

1、新获得一个名特优新农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重庆名牌农产品,分别奖励10万元、10万元、2万元;

     新获得百家合作社百个农产品,奖励10万;

     新获得一个中国驰名商标,奖励50万元;

     新注册一个地理标志商标、新登记一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新获批一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2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江津府发〔2019〕18号)


十一、合川区

1、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境外注册商标的,每件分别最高一次性奖励80万元、2万元。

     对获得中国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件分别最高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每家企业每年贴息资金最高3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1〕52号)


十二、南川区

1、对首次获得认证(授权、登记)的产品,按照CAQS-GAP(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2万元/家,名特优新农产品1万元/个,绿色食品0.5万元/个,有机食品1万元/家,重庆名牌农产品1万元/个,巴味渝珍0.5万元/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2万元/个,富硒认证1万元/个的标准执行。

     对续展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重庆名牌农产品按照首次获证标准执行。

2、政策依据: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川区农业品牌发展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十三、涪陵区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特色(著名)示范商业街区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等),分别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称号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绿色商场(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45号)


十四、长寿区

1、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权利人,由区政府奖励人民币50万元;

     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注册的商标权利人,由区政府奖励人民币50万元;

     对获得涉外商标注册的权利人,由区政府奖励人民币2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商标品牌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76号)


十五、潼南区

1、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每件奖励30万元;

     对新获地理标志注册的,每件奖励10万元;

     对在辖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新获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给予0.5万元/件奖励,同一申报主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单一国家商标国际注册的给予1万元/件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潼南府发〔2021〕1号)


十六、铜梁区

1、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奖励30万元;

     对获得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按以下标准进行资助:

     对获得马德里境外商标注册(至少含一个指定国家)的商标权利人,资助10000元/件,指定国家超过一个的,超过部分按2000元/国家进行资助,同一商标最多资助2.8万元,同一商标权利人同一年度最多资助10万;

     对获得单一国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资助10000元/件,同一商标最多资助10万元,同一商标权利人同一年度最多资助20万元。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50万元。同一商标,在同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享受。

     对符合《重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每家企业累计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20〕15号)


十七、大足区

1、对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30万元/件;

     对注册马德里境外国家商标的奖励 5000元/国/件,企业新注册商标的奖励2000元/件。

     对成功创建中华老字号的每户补助50万元,成功创建重庆老字号的每户补助5万元。

     凡成功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奖励2万元、绿色食品奖励3万元、有机食品奖励5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奖励5万元、重庆市名牌农产品奖励5万元、重庆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奖励5万元、中国名牌农产品奖励10万元、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奖励2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20〕46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发〔2020〕19号)


十八、荣昌区

1、对获得马德里商标每国资助5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

     对获得单一国家商标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

     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资助10万元/件;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资助50万元/件。

2、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知识产权发展资助政策措施》的通知(荣昌市监发〔2020〕28号)


十九、璧山区

1、国内商标:

     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权利人资助50万元。

     对新注册的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资助15万元。

     对新注册的国内商标权利人,按照0.1万元/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国内新注册商标资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国外商标:

     对新注册的境外单一国商标权利人,按1万元/件给予一次性资助;

     对新注册的境外马德里商标权利人,按照2万元/件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境外新注册商标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的通知(璧山府发〔2020〕22号)


二十、綦江区

1、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每件资助10万元;

     对获得马德里境外商标注册(至少含一个指定国家)的商标权利人,资助1万元/件,指定国家超过一个的,超过部分按2000元/国家进行资助,同一商标最多资助2.8万元,同一商标权利人同一年度最多资助10万元;  

    对获得单一国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资助1万元/件;同一商标权利人同一年度最多资助5万元。

    对获得普通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每件注册商标给予500元的资金补助。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50万元。同一商标,在同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享受。

2、政策依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1〕1号)


二十一、高新区

1、暂无政策


二十二、两江新区

1、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50万元;

     获得境外商标注册的,补助0.5万元;

     微型企业获得国内商标注册,补助0.2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8﹞12号)


二十三、万盛经开区

1、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新获得“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或者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单位,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

     新获得普通商标注册的单位,一件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 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国内新注册商标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新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单位,一件给予补助资金2万元;

     新获得境外单个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的单位,一件给予补助资金1万元;

     新获得港澳台地区商标注册的单位,一件给予补助资金3000元,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境外新注册商标资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品牌兴区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21〕9号)


二十四、万州区

1、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参照市级100万的奖励,按照市级1:0.5的比例给予区级配套奖励。

     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的,参照市级50万的奖励,按照市级奖励1:0.5的比例给予区级配套奖励。

     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在单一国家或地区等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0.5万元。同一权利人当年申请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等关于印发《万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万州财办发﹝2021﹞21号)


二十五、开州区

1、对企业当年新注册商标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件、对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1〕71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激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0〕67号)


二十六、梁平区

1、新获得的重庆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2万元、8万元。

     首次获得与主营业务方向一致的国内注册商标、境外单一国家商标、马德里商标的企业(或组织),分别一次性奖励0.1万元、1万元、3万元。

     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含地理标志产品注册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企业(或组织),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创新驱动奖扶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9〕76号)


二十七、城口县

1、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获得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的奖励3万元;

     获得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奖励10万元;

     获得有机产品(转换)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

     获得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奖励10万元;

     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励10万元,获得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励3万元;

     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每个奖励20万元;

     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每个奖励5万元;

     获得富硒农产品认证每个奖励5万元,获得富硒农产品再认证的每个奖励3万元。

     新增一件地理标志商标给予商标权利人在市上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30万元;

     获得国际商标注册,每新增一件,奖励商标权利人0.5万元;

     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国际商标的,每新增一件国际商标,奖励商标权利人1万元;

     每新增一件普通商标,奖励商标权利人0.1万元;

     每新增一件涉农商标奖励商标权利人0.2万元。

     获得“重庆市老字号”的企业奖励10万元。

     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每项奖励组织者5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62号)


二十八、巫溪县

1、对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标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件。

     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新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商标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普通商标续展的商标权人,给予补助0.2万元/件。

2、政策依据: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68号)


二十九、巫山县

1、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件。

     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标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件。

     对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认定的商标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件。

     对获得国外商标认定的商标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件。

     对获得普通商标注册的商标权人,给予一次性补助0.1万元/件。

2、政策依据: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商标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巫山府发〔2020〕17号)


三十、奉节县

1、成功注册的普通商标(含港澳台),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一次性奖励1000元/件,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奖励500元/件。

     成功注册的马德里国际商标,一次性奖励5万元/件;成功注册单一国家的涉外商标,一次性奖励0.1万元/件。

     成功认定的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奖励5万元/件。

2、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93号)


三十一、云阳县

1、对企业当年新注册商标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件;

     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

     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

     对获得马德里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三十二、忠县

1、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列入全国名特优新目录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牵头或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牵头或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的,给予50万元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品牌奖励办法》的通知(忠府办发〔2018〕84号)


三十三、垫江县

1、对获得国内注册的一般商标,每件给予一次性奖励0.1万元。

     对通过马德里体系获得注册的国际商标,每件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对通过马德里体系以外的其他途径获得注册的国际商标,每件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对获得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每件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每件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9〕26号)


三十四、丰都县  

1、成功注册的普通商标,资助300元/件。

     成功认定的地理标志商标,资助5万元/件。

     成功认定的驰名商标,资助10万元/件。

2、政策依据:重庆市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丰都县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市监发〔2021〕55号)


三十五、黔江区

1、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许可的,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3万元;

     对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备案认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5万元;

     对获得市级名牌农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2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名牌农产品称号、国家驰名商标的,每个产品(商标)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对获得重庆市公用品牌巴味渝珍授权用标农业企业一次性补助0.3万元;

     对获得市级(涉农)重庆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的一次性补助0.5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涉农)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发〔2022〕7号)

2、山东省企业在我区注册成立的法人主体,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支持鲁渝扶贫协作政策的若干细则》的通知(黔江府办〔2019〕5号)


三十六、武隆区

1、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权利人,每件奖励50万元;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权利人,每件奖励30万元;

     对获得国内商标注册的权利人,每件奖励0.1万元,同一商标权利人获得国内商标注册奖励最多不超过5件;

     对获得境外商标注册的权利人,给予实际支出费用70%的补助。

     对同一地理标志权利人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获得相同或相似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不予重复奖励。对同一商标既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又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不予重复奖励。

     对获得“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对获得“重庆市老字号”的企业,奖励5万元;

     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每项奖励组织者50万元。

     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企业,每项奖励3万元;

     对获得绿色食品续展并规范使用标识的企业,每项奖励2万元;

     对获得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奖励5万元;

     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企业,每项奖励5万元;

     对获得有机产品再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企业,每项奖励4万元;

     对获得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的,奖励10万元;

     对获得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的企业,每项奖励5万元;

     对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申报单位,每项奖励10万元;

     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申报单位,每项奖励1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1〕28号)


三十七、秀山县

1、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中绿华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万元、5 万元、6 万元、8 万元和 10 万元;

     新获得“重庆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 称号的,每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10 万元。

     新获得“重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庆区域公用品牌”认定的,每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新获得“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中国区域公用品牌”认定的,每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2、政策依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加快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扶持办法》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21〕4 号)


三十八、酉阳县

1、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按50万元/件标准给予奖励;

     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按8万元/件标准给予奖励;

     获得国内商标注册的,按500元/件标准给予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0〕1号)


三十九、石柱县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四十、彭水县

1、获得重庆市老字号奖的企业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获得国家名牌农产品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获得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新获得国外商标注册的,每件奖励5000元,每家单位每年国外商标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同一商标获得多次境外商标注册的,奖励国家不超过2个。

     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一商标在同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享受。

     新获得农产品商标注册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2、政策依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质量强县奖励办法》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1〕95号)


四十一、大渡口区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本文对重庆市各区县的商标注册补助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根据政策规定,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商标注册分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而言,高价值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获得更高的补助金额,以鼓励企业保护自有品牌。


除商标注册补助外,重庆市还设立了其他奖励补贴政策,以激励企业积极参与商标保护工作。其中包括商标监测补助、商标维权补助和商标培训补助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情况,选择相应的奖励补贴政策进行申请。


通过本文的解读,企业将更加了解重庆市商标注册补助政策及其他奖励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商标注册的成本,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这将为企业打造强大的品牌形象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商标注册补助政策及奖励补贴详解(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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