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9-24
2022年国家工信部出台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条件,为方便重庆企业了解评定指标标准和奖励补助政策,同瑞久公司汇编相关信息如下,供参考。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地方特色指标。
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自主设定1-3个指标进行评价(满分15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0.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重庆市市级财政补助政策:
1、依托重庆科创投集团等,组建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引导政府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投资机构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
2、在“渝企金服”平台搭建“专精特新”企业银企对接通道,引导融资服务机构做好需求对接、培训路演等线下服务活动。
3、鼓励银行业创新“央行再贷款+”“央行再贴现+”专属产品,将央行低成本资金直达“专精特新”企业。
4、引导商业银行为“专精特新”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结合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开发“专精特新贷”系列产品。
5、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达到一定额度的“专精特新”企业,适当上调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
6、商业银行要积极落实延期还本付息和转贷应急政策,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抵押增值贷”试点区县要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风险分担机制,优先保障“专精特新”企业用款需求。
7、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落实“白名单”制度,鼓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
8、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债券融资项目储备和推荐辅导机制。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发专属信用担保类产品,适当降低担保费用。
9、优化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专精特新板”服务功能,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营管理,实现股改挂牌融资。
10、搭建“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平台,动态遴选100家“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并开展“一对一”上市辅导服务,落实各项奖补政策。
11、对“专精特新”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场所挂牌、上市的,分阶段给予资金奖励。
12、对“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的,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13、对“专精特新”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的,给予资金补助。
14、整合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每年遴选100家左右“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15、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41号)
一、渝中区
1、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称号的,按上级财政奖励经费给予最高50%的配套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中府办〔2021〕13号)
二、江北区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三、渝北区
1、每年从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切块对获得“市级专精特新”“国家小巨人”的区内企业进行一次性奖补,其中“市级专精特新”一次性给予20万元、“国家小巨人”一次性给予50万元。
2、政策依据:《渝北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二十一条》(征求意见稿)
四、南岸区(重庆经开区)
1、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专精特新”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补助。
2、《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推动制造业跃升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五、九龙坡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六、沙坪坝
1、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上级一次性奖补资金给予1:1区级配套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沙坪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沙坪坝区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沙经信发〔2022〕13号)
七、北碚区
1、建立“专精特新”中小民营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民营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获得重庆市“专精特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北碚委办〔2022〕5号)
八、巴南区
1、对2022年新获评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2万元。对申报2022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申报服务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助企纾困提能十条措施》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22〕37号)
九、永川区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十、江津区
1、整合中央、市级及区级财政资金对“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奖励补助。每年遴选5家左右“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2、政策依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2〕92号)
十一、合川区
1、获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奖励不超过10万元;获评市级“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不超过30万元;获评市级“隐形冠军”企业,每户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获评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不超过50万元(国家级和市级“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奖励差额)。
2、政策依据: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川经信发〔2021〕54号)
十二、南川区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政策依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金融人才政策〉制造业部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川经信委发〔2022〕5号)
十三、涪陵区
1、对2021年9月1日前通过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隐形冠军、小巨人和普通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15、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涪陵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2021年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涪陵园区发〔2021〕3号)
十四、长寿区
1、重点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升规企业,对于新增的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隐形冠军”等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10万元、2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发[2021]6号)
十五、潼南区
1、首次获得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称号、重庆市“隐形冠军”企业称号、“小巨人”企业称号、“专精特新”企业称号,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政策措施》
十六、铜梁区
1、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铜经信发〔2022〕21号)
十七、大足区
1、对获评重庆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5万元、10万元、3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足经信发〔2021〕16号)
十八、荣昌区
1、首次获得产业链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含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300万、200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首次获得重庆市“隐形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的通知(荣经信发〔2022〕1号)
十九、璧山区
1、首次获得重庆市“隐形冠军”“技术创新型示范企业”“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
首次获得国家级“隐形冠军”“技术创新型示范企业”“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璧山区鼓励科技创新二十五条政策(试行)》的通知(璧科技局发〔2020〕45号)
二十、綦江区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二十一、高新区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绿色工厂,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100%给予企业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十二、两江新区
1、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
对获得前述较低金额奖励后又可获得更高奖励的企业,新区就其中差额予以补足。
2、政策依据: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22﹞19号)
二十三、万盛经开区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二十四、万州区
1、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支持企业奖励、市级“专精特新”(含小巨人、隐形冠军)奖励,分别按国家、市级标准的50%给予配套奖励。
2、政策依据: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等关于印发《万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万州财办发﹝2021﹞21号)
二十五、开州区
1、各“专精特新”企业可到重庆银行开州支行申请“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贷,预授信额度为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最高1000万元,重庆市“隐形冠军”“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分别最高7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
2、政策依据:纾困政策
二十六、梁平区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二十七、城口县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二十八、巫溪县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二十九、巫山县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三十、奉节县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三十一、云阳县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三十二、忠县
1、择优对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的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奖励实行“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忠府办发〔2022〕32号)
三十三、垫江县
1、对“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
2、政策依据: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方案(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9〕16号)
三十四、丰都县
1、“专精特新”信用贷: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最高1000万元,市“隐形冠军”“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分别最高7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
2、政策来源:《关于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1〕7号)
三十五、黔江区
1、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2、政策来源: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市场主体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发〔2022〕18号)
三十六、武隆区
1、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小巨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政策来源: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2〕48号)
三十七、秀山县
1、被新认定为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补助。
2、政策依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激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21〕49号)
三十八、酉阳县
1、对获得重庆市“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获得认定当年县级分别给予奖励金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2、政策依据: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试行)》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1〕8号)
三十九、石柱县
1、对企业首次获得重庆市“隐形冠军”“技术创新型示范企业”“小巨人”“专精特新”称号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资金支持;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隐形冠军”“技术创新型示范企业”“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
2、政策依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1〕77号)
四十、彭水县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四十一、大渡口区
1、暂无主动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