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3-06-10
2023年6月1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2年九龙坡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奖励范围包括知识产权优势(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导航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购买专利保险和知识产权诉讼等项目,为方便企业查阅,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供参考。
政策依据:
《重庆市九龙坡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九龙坡府办发〔2022〕141 号)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由申请单位自主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依法在在重庆市九龙坡行政区域内(不含高新区直管园)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进行相关申报:
(一)新认定的2022年度国家、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二)获得2022年度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企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首次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
(四)2022年度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五)2022年度获得重庆市专利导航项目立项,且通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验收的单位;
(六)2022年度获得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且通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验收的单位;
(七)2022年度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八)2022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的单位;
(九)2022年度以商标、专利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单位;
(十)2022年度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功放贷的金融机构;
(十一)2022年度获得重庆市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等风险防控项目立项,且通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验收的单位;
(十二)2022年度对作为原告通过诉讼维护其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且生效判决认定被告侵权的企业;
三、补助标准
(一)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件、50万元/件、20万元/件;对新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件、20万元/件、10万元/件。
(三)对当年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首次通过贯标认证,且拥有有效商标、专利10件及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3万元。
(四)对2022年度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的权利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件,同一企事业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五)对2022年度获得重庆市专利导航项目立项并通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验收的单位,按照市级资助经费的1:1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每个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六)对2022年度获得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并通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验收的单位,按照市级资助经费的1:1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七)对2022年度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50%给予投保人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八)对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九)对2022年度对以商标、专利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单位按照贷款执行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每家单位每年获得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十)对2022年度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功放贷的金融机构,以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每家金融机构每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
(十一)对2022年度获得重庆市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等风险防控项目立项并通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验收的单位,按照市级资助经费的1:1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十二)对2022年度开展国内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维权的企业,若生效判决认定被告侵权,按照每个维权案件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2022年度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的企业,若生效判决认定被告侵权,按照每个维权案件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40万元。
四、申报资料
(一)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申请表》;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国家、市级知识产权局评审(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文件和牌匾图片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二)中国专利奖奖励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中国专利奖奖励申请表》;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的正式文件和证书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三)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请表》(附件3);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证书原件核对;
4.提交至少10件有效商标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5.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资助申请表》;
2.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4.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五)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申请表》;
2.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2022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正式文件或公示通知;
4.提交2022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补助资金收款凭据;
5.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六)高价值专利培育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助申请表》;
2.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2022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正式文件或公示通知;
4.提交2022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任务书复印件;
5.提交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补助资金收款凭据;
6.提交该项目实施期满后的评价或结题验收资料复印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七)购买专利保险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购买专利保险资助申请表》;
2.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2022年度购买专利保险的保单和缴纳保费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4.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八)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资助申请表》;
2.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或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的正式文件或公示通知;
4.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助申请表》;
2.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2022年度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4.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及2022年度归还贷款利息的凭据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放贷奖补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放贷奖补申请表》;
2.提交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及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与区内单位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复印件及放贷成功相关佐证材料;
4.提交2022年度贷款单位的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十一)知识产权风险防控项目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知识产权风险防控项目资助申请表》;
2.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2022年度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立项的正式文件或公示通知;
4.提交2022局年度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5.提交2022年度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补助资金收款凭证复印件;
6.提交2022年度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结题验收资料复印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十二)知识产权维权奖励申报资料
1.填写《2022年知识产权维奖励申请表》;
2.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2022年度法院判决书及判决书生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4.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项目申报,采取企业自主申报的原则。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二)申请单位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单位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报资料按(申请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资料、身份证、委托书、项目资料复印件等)顺序简易装订(一式一份),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