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九龙坡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1-09-16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区级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有关单位:关于做好2021年度区级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强科技对农业生产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高我区农业的科技含量,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九龙坡科技〔2020〕26号)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农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6月2日—6月29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在九龙坡区(不含高新区直管园)且有相当规模的创新型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技协会等实体单位。
(二)申报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农业)项目应以瞄准乡村振兴发展方向,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转化一批特色优势产业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带动农村特色优势产业的全面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科技支撑。
(三)项目主研人员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成项目的能力,无逾期未结题的科技项目,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
(二)项目申报书中的绩效指标以核心技术指标、成果经济效益为主,要有明确并量化的经济绩效指标,涉及应用的项目还要有明确并可量化的应用绩效指标。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绩效指标。
(三)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设备设施等基本科研保障。
(四)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人力成本、研发活动支出,研发所需仪器设备等保障类支出原则上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科技项目管理的要求填写《九龙坡区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作为附件。同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项目负责人和副高级职称以上的项目参研人员统一填报《科技人才登记表》,纳入科技人才数据库管理。
(七)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送至项目申报单位所属镇初审,由各镇报送至区科技局科技企业科(九龙坡区西城镜园5幢3楼302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cqjlpkjj@163.com。
(八)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委纪检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日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