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补助扶持政策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03
本文根据重庆市长寿区科技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长科局发〔2021〕17号文件精神为依据,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长寿区科技创新政策,重庆同瑞久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部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补助标准
对新设立的国家级、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流动站)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20万元。
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8万元/年,在站期间按年度申报补贴,最多支持2年,最高不超过16万元。
二、申报对象
(1)在长寿区内注册登记、经营、纳税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市场主体、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工作或居住在本区的公民。
(2)单位或个人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且符合《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长寿府发〔2021〕6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中鼓励扶持的创新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提供国家、市级有关部门同意设立站(基地)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站内博士后人员给予补助需提供:站(实践基地)内博士后人员与辖区内设站(实践基地)单位签订的培养协议、博士学位、博士后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在站期内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10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