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双软认证服务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1-10-25


重庆双软认证服务(图1)


重庆市作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重要基地,致力于培育和发展高质量的软件企业。为了推动软件行业的发展,重庆市实施了双软认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本文将由同瑞久认定机构介绍重庆双软认证的条件、材料要求、税收优惠政策和认定流程,以帮助有意向申请认证的企业了解相关信息并提供指导。


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的认证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双软认证”的结果,将作为对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吸引风险投资等的重要依据。同时,它也是企业市场推广的重要资质之一,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加无形资产。以下是重庆双软认证的相关信息:


一、认证条件:

1、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6%以上;

8、企业软件产品开发营业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营业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营业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营业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二、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每月的15号之前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报认定流程:

1、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双软认定”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同相关材料报所在区县(自治县)软件产业主管部门;


2、审查:

区县(自治县)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审查应以软件企业认定标准为依据,重点审查企业的软件开发能力、软件产品质量、人员构成、设施及设备、质量保证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察;


3、上报:

对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区县(自治县)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4、评审:

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软件企业进行评审,并提出认定意见;


5、公示: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由软件协会在网站上公示。


四、提交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胶装一份纸质档,并提供一份按顺序扫描后转为PDF格式的扫描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和操作手册除外)。


1.《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证书》的复印件(至少提交一份)。对于新评估的企业,如果尚未获得《软件产品证书》,需要提供已申请软件产品评估的说明(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软件产品评估申报材料;

4.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仅适用于系统集成类软件企业);

5.《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

6.上年度12月份经社保部门签章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可以是企业网上账户缴纳记录的打印版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

7.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括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

9.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10.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的复印件。如果没有证书,则需要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说明以及一个主要产品的需求规格说明书和用户手册;

11.《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清单》(填报上年度数据);

12.上年度签订的金额最大的三份合同的复印件(如果不足三份,则全部提交),以及与之对应的发票的复印件;

13.按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并导出监测平台数据报表。填报和导出操作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进行。


五、税收优惠政策:

1、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那谁让你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3、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重庆双软认证是一项重要的政策举措,旨在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通过符合一定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企业可以获得双软认证,并享受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在认定流程中,企业需要提供各项要求的材料,并经过审查和评估。认证成功后,企业将获得双软认证证书,并享受相关政策的优惠。重庆双软认证为软件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和支持,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企业应充分了解认证条件和要求,积极申请双软认证,并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和资源,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重庆双软认证服务(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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