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3-02-09
2023年2月6日,重庆市商务委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2023 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发〔2023〕10 号),为方便企业查阅再生资源(旧货)回收项目申报指南,重庆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供参考!
一、支持事项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互联网+回收”、“互联网+旧货”智能化回收、流动回收、“两网融合”等方式开展再生资源(旧货)回收。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再生资源(旧货)回收项目择优给予支持,在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实施企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有效投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信息软件开发、设施设备购置更新、专用车辆购置等费用,旧货回收企业的信息软件开发、设备设备更新、专用车辆购置、交易市场整修翻新等投入费用,均不包含土建、征地拆迁、场地租金、与项目无关的人员经费等费用)的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资金补助。
三、申报主体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商务委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再生资源(旧货)回收企业。
(二)项目单位为实际投资和经营主体,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三)建设效果明显,建设主体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回收、分拣时间缩短5%以上,回收量增加5%以上。
(四)申报内容未享受过国家、市级同类财政资金补助。
(五)原则上为2022年1月1日以来的建设项目,应在2023年9月底前建成验收。
五、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单位应向所在区县商务部门申报并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再生资源(旧货)回收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建设方案或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投入内容、时间安排、资金渠道、经济社会效益等。
(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已投入的票据、合同复印件等;涉及其他部门审批的,需报送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申报时间
企业、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上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
以上就是专注项目申报的重庆同瑞久公司汇编的2023年再生资源(旧货)回收项目申报指南,要了解更多相关政策,掌握第一手动态,可以联系我们,提供免费的咨询辅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