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七批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认定通知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3-10-02

重庆市第七批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认定通知(图1)


2023年8月31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七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223号),为方便查阅,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供参考。


一、申报条件

(一)建设单位高度重视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具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的场地、设施等条件,能够提供相应的基地建设配套资金,能为基地的日常运行提供经费保障。

(二)基地依托单位及周边地区有较密集的智力资源,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实力和科研基础,在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需求较强,具有较强的辐射效应。

(三)有扎实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基础,能与对口专家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能定期开展专家服务活动,具有较好示范带动效应。

(四)具有配套的管理机构、服务体系和管理服务人员队伍,能为专家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提供支持措施和服务平台。


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二)审查。市人力社保局对照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估。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评估意见。

(四)核准。市人力社保局依据专家评估意见,核准专家服务基地入选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授牌。经核准的专家服务基地由市人力社保局颁发“重庆市专家服务基地”标牌。


三、有关要求

(一)对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发展以及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具有重要带动示范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支持建立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对还未建立专家服务基地的区县,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各单位要按照渝人社发〔2017〕153号文件有关规定,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具有良好示范带动效应的专家服务基地推荐上来,引领带动开展全市专家服务活动。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市人力社保局1512办公室。


附件:2023年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类别与设置条件(渝人社办〔2023〕224 号)


一、设置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突出高端、重点支持、注重实效、统筹实施”的原则。同一单位、同一学科(一般设置到二级学科,医学可设置到三级学科)、同一专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工作室,对我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特别重要的学术技术领域,可适当增设。


二、设置类别

重庆市专家工作室分为首席专家工作室青年专家工作室。本次将设置第十二批首席专家工作室和第六批青年专家工作室,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三、设置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满足的条件。

1.在科研或技术水平上处于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一般应设有国家和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2.拥有符合条件的专家,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较为完善;

3.具备支持工作室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工作室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和设备;

4.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按不低于专家工作室启动经费2倍的标准给予科研活动配套经费。


(二)首席专家工作室的领衔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以及长期扎根(服务)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要求;

3.市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在岗人员(不含柔性引进人员),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水平;

4.在本学科、本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地位和影响,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赶超或保持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

5.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重点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任意两项:

(1)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办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自然科学领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自然科学领域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科领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以及长期扎根(服务)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降低论文要求。

(3)自然科学领域,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获得转化效益达1亿元及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人文社科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重大创新或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应在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最高级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青年专家工作室的领衔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规定参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年龄规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以及长期扎根(服务)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要求;

3.市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在岗人员,领衔一个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和攻关能力强的学术技术团队;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重点领域崭露头角,有一定学术影响,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任意两项: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办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自然科学领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被他引50次以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科领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以及长期扎根(服务)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降低论文要求。

(3)自然科学领域,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转化效益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人文社科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较大创新或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应在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较大的作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设置专家工作室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首席专家工作室:

(1)领衔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

(2)领衔专家入选重庆市人才培养计划,包括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且担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SCI三区及以上学术刊物副主编、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3)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成效显著,并对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4)首届卓越工程师大赛获奖核心团队成员。


2.青年专家工作室:

(1)领衔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包括青年项目;

(2)获得国家、重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基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支持计划;

(3)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首届卓越工程师大赛获奖核心团队成员


四、申报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申报;中央在渝单位直接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二)资格审查。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中央在渝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和要求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已设专家工作室有关情况,统筹规划,择优推荐,并出具考核推荐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同一单位同一类别专家工作室推荐不超过2个。


(三)专家评审。

市人力社保局组建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单位及领衔专家进行评审。


(四)公示公布。

经评审确定的建议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五、具体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专家(个人中心)→专家工作室申报,进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表格和佐证材料,均在网上填写和上传。系统开放时间同申报时间。


(二)时间安排。

注册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审核推荐时间截止2023年9月22日。请申报人和相关单位妥善安排时间,在申报之前进入“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进行用户登录注册(已注册用户可不注册,直接进行申报);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注意事项。

请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于申报结束3日内将《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申请表》(由系统导出)和《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报简表》(填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1512室),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重庆市第七批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认定通知(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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