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2021年企业上云上平台奖励扶持补助政策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04

重庆市綦江区2021年企业上云上平台奖励扶持补助政策(图1)


本文是重庆同瑞久项目部依据《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綦经信〔2021〕163号)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綦江区科技创新政策,重庆同瑞久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部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奖补标准

       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对象

       2021年度对企业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改造、运用信息化生产管理手段或运应用第三方工业互联网平台(云平台)的云产品和云服务,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已完工,开工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

      2.优先支持已通过或正在申请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

      1.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项目申报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项目投资备案证或董事会立项决议;

      4.项目建设合同及发票,含相关设备、采购服务清单;

      5.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

       綦江区经济信息委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合格性评审并综合评分,评分前15名的项目纳入2021年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项目支持范围。

六、基本条件

      1.在綦江区行政区域内(不含万盛经开区),依法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资源类及资源加工类企业);

      2.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3.申报时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七、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的项目(重庆市智能工厂,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奖补项目除外),建设工期不超过20个月,项目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

      2.各街镇园区负责动员本辖区有意愿的工业企业积极申报。

      3.同一法人企业单批次项目申报原则上申请不超过三个项目,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避免多头申报。

      4.申报单位在11月19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档资料和纸质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到綦江区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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