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补助奖励扶持政策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06

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补助奖励扶持政策(图1)


本文是重庆同瑞久公司项目部依据重庆市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2021年9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江津区科技创新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补助标准:

      对首次获批国家级的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设后补助;

      对首次获批重庆市市级的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建设后补助。

      同一平台获得多层级认定的,在低等次已作一次性补助的,晋升到高等次时,新的一次性补助只补助差额部分。

二、补助奖励对象

      2020年度首次获批重庆市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获批的平台。

三、申报资料

    (一)基本资料

              1.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信用信息报告,来源于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组织需提供申报当月的信用信息报告。

    (二)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证明材料

              获批证书复印件及文件。

四、申报流程

    (一)公开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园区(镇、街、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申报材料纸质文档按顺序装订和申报表电子文档于2021年10月9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规划发展科。

    (二)项目审查。区科技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开展项目初审,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提请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评审小组评审。

    (三)项目公示。通过评审的拟支持项目经区政府审批后,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中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兑现。经公示无异议项目,按照相关程序拨付兑现。

五、重庆同瑞久服务团队简介

       重庆同瑞久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业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资质认定、体系认证、税务筹划咨询、代理记账等相关服务的综合性咨询服务机构。公司拥有资深的项目工程师,专业的技术背景,能够诚信、高效、便捷的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如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的业务合作洽商,敬请在线留言或直接致电:023-67082686 ,或发送邮件至sjz@torijon.com 感谢您对同瑞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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