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08
本文是重庆同瑞久项目部根据重庆市万州区经济信息委和万州区经开区经发局发布的《2021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万州经信发﹝2021﹞19号文件精神,为让万州区企业、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补助奖励扶持政策而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万州区2021年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补助支持标准
对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的补助;
对2020年新认定的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的补助;
对2020年新认定的万州区企业技术中心、万州区重点实验室给予20万元的补助;
对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的补助;
对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的补助。
二、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三、 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
2020年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
四、资金扶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
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智能化建设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获得区级以上扶持额度低于本方案标准的予以补足。
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区级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
单个企业同一年度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
单个项目按具体标准测算出拟支持额度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研发投入补助除外)。
五、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 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 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 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4. 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5. 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