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09
本文是重庆同瑞久项目部根据重庆市万州区经济信息委和万州区经开区经发局发布的《2021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万州经信发﹝2021﹞19号文件精神,为让万州区企业、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补助奖励扶持政策而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万州区2021年绿色工厂,能效领跑,水效领跑补助支持标准
对2020年新获得国家绿色工厂、国家能效领跑者、国家水效领跑者荣誉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对2020年新获得重庆市绿色工厂、重庆市能效领跑者、重庆市水效领跑者荣誉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同一年度同时获得国家级、重庆市认定的,可重复享受。
二、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建国家级(重庆市)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等绿色示范企业。
三、申报条件
2020年新获得国家级、重庆市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荣誉的企业。
四、资金扶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
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智能化建设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获得区级以上扶持额度低于本方案标准的予以补足。
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区级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
单个企业同一年度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
单个项目按具体标准测算出拟支持额度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研发投入补助除外)。
五、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 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 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 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4. 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5. 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