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19
本文是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永川府发〔2019〕9号)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整理而成,节选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永川区2020年机器换人补助
对购买永川造智能装备,按照采购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购买区外智能装备,按照采购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支持方向
企业购买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等智能装备开展“机器换人”。
三、申报条件
(1)企业的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200万元,项目投资已完成;
(2)项目减少人工数不低于10人;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高;装备数控化率得到有效提高。
四、申报材料
(1)《永川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项目实施内容中需提供“机器换人”等改造技术方案(描述设备技术来源、技术原理、实施路径和所能达到的水平,500字左右)、换人方式(描述项目改造的具体环节、工序,实施前后的作业模式以及效果对比分析,500字左右);截止申报之日的项目投资明细表,相应的合同协议、发票或支付凭证;申报项目需登录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填写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登记表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企业于2021年7月9日前将申报电子档、纸质资料装订成册报送所在镇街经发办、产业促进中心经发局。各镇街经发办、产业促进中心经发局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报送至区经信委对应科室。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所有项目由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镇街、产业促进中心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
(三)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冒领、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