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江北委人才〔2021〕1号)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6-04

重庆市江北区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江北委人才〔2021〕1号)(图1)


重庆市江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于2021年7月2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江北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北委人才〔2021〕1号),同瑞久项目部为方便企业查阅,特汇编如下,仅供参考。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江北英才”,是指在江北区创新创业,在工业、商贸、金融、大数据智能化、科技、教育、卫生、文体等我区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有重大引领推动作用,根据《江北英才分类认定目录》和有关规定认定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分别用A类、B类、C类、D类、E类代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二)申报人应符合《目录》相应条款,且在现有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和成果。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江北区登记注册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四)申报人在江北区全职工作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江北区工作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开办企业的,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职务,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企业须有实际经营业务和融资行为;柔性引进的(仅限A、B类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项目合作协议,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特聘专家等,且每年在江北区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30天。

(五)D、E类人才申报人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0周岁、30周岁。《目录》有进一步要求的,从其规定。

(六) 符合多个类别认定条件的,从高确定入选类别;已入选的江北英才在政策支持期间,如符合更高类别的认定条件,可申报提高入选类别。

(七) 入选国家级或重庆市级人才计划的,经领导小组认定,可享受相应类别的支持措施。


三、江北英才入选者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一)安家资助。全职在江北区工作的新引进人才,分别给予A、B、C、D、E类人才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10万元、3万元安家资助,按50%、25%、25%比例分3年发放完毕。

(二)柔性引进支持。对柔性引进的A、B类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人才补助,按50%、25%、25%比例分3年发放完毕。

(三)人才公寓。在主城九区无住房的,可以按《江北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补贴;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对A、B、C、D、E类人才分别按房租的100%、100%、60%、50%、40%比例给予补贴(以租房合同为准),但不得超过人才公寓对同类入住人才补贴的60%,补贴为期三年。

(四)安居支持。在江北区内(在江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得产权登记证明)购买家庭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A、B、C、D、E类人才按购房价格总额的20%、10%、10%、10%、5%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3万元。

(五)项目支持。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江北区主持开展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前沿性、关键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经评审立项,可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0%,给予A类最高200万元,B、C、D类人才最高100万元,E类人才最高3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评审后拨付预算支持资金的40%,结题后按核算的实际投入,计算拨付剩余资金。如前述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根据立项金额,按1:1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原则上每位人才只可申请该支持措施一次。

(六)团队支持。对A、B类人才主持的科研或创业团队人员,经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条件入选江北英才相应类别。

(七)金融支持。江北英才可在定点银行享受金融服务,经评审,可分别给予A、B、C、D类人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人才贷款。

(八)岗位津贴。全职在江北区工作的A、B、C、D类人才,年度考核优秀的,分别给予每年5万元、3万元、1万元、5000元的岗位津贴,该津贴发放周期三年。新引进的人才在安家资助发放完毕后才可享受此项支持。

(九)研修津贴。全职在江北区工作的A、B、C、D类人才,参加符合江北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可申请享受研修津贴。其中,举办地在亚洲以外,给予1万元/次津贴;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给予5000元/次津贴;举办地在中国(含港澳台,不含重庆),给予3000元/次津贴。每人每年申请研修津贴不超过2次。

(十)创业支持。自主创业且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高管职务,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可由区级创业投资基金按市场规则给予其企业投资支持;其中属于博士创业的,还可按有关政策入驻创业园区并享受相关优惠和创业服务;近两年获得市场融资500万元以上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和项目,可择优推荐参选市级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优质项目;近三年获得市场A轮融资、融资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产品已推向市场、现金流状况良好的企业,经评审可给予其最高300万元的创业奖励金。

(十一)培育奖励。对在支持期内新入选国家级和市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的全职在江北区工作的江北英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同时入选国家级和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和重点人才项目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十二)引才奖励。新全职引进A、B、C、D、E类人才的江北区用人单位或发挥关键作用的第三方,按20万元/人、10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十三)职称评定。在市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规定予以认可后,享受本区同类人员相同待遇。在江北区工作期间符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优先评审。

(十四)特设岗位。公立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可采用考核招聘方式聘用40周岁以下的江北英才,若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可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十五)子女入学与配偶就业。A、B、C、D类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就读区属学校,其配偶愿意在本区就业的,可根据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区人力社保局、意向就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做好联系协调工作。

(十六)医疗保障。A、B、C、D类人才在江北区工作或服务期间,每年为其提供一次区属公立医院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享受区属公立医院看病就诊便利服务。

(十七)落户。A、B、C、D类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调随迁。

(十八)便捷出行。A、B、C类人才可享受重庆江北机场要客通道服务,A类人才次数不限,B、C类人才每年分别不超过20次、12次。

(十九)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即时受理、限时办结。

(二十)信息咨询。免费享受区级有关部门提供的科技咨询、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四、江北英才分类认定目录

江北英才计划的入选者按不同标准分为A类(顶尖人才)、B类(杰出人才)、C类(领军人才)、D类(青年拔尖人才)、E类(青年优秀人才)五个类别。


一、A类(顶尖人才)

在江北区全职工作或柔性引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其中之一;

2.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世界顶级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欧美发达国家最高层次科技奖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4.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5.世界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6.近五年曾担任国家实验室或国家研究中心的主任或副主任;

7.近五年曾担任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支撑(攻关)计划项目其中之一的负责人;

8.在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职务,且现年薪超过200万元;

9.近三年年纳税额江北区实得部分连续超过1亿元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10.在近三年年纳税额连续超过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首席技术专家;

11.担任国际A类电影节主席及以上职务,或在前述电影节获得世界级奖项,或担任世界知名乐团(柏林爱乐乐团、维也纳爱乐乐团、旧金山交响乐团、纽约交响乐团、伦敦交响乐团等)音乐总监、指挥、声部首席;

12.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冠军的运动员或其主管教练,或者获得劳伦斯世界体育奖;

13.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B类(杰出人才)

在江北区全职工作或柔性引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之一的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3.中国青年科学家奖或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获得过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或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或世界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

5.近五年曾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其中之一的主任或负责人;

6.近五年曾担任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撑(攻关)计划其中之一的子课题的负责人;

7.在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职务,且现年薪超过100万元;

8.近三年年纳税额江北区实得部分连续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9.在近三年年纳税额连续超过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首席技术专家;

10.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跟单信用证专家(CDCS)、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ACCA)及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资格证书其中之一,且在江北区担任银行一级支行副行长或其他金融机构副总经理以上职务三年以上;

11.持有中国或北美或英国精算师资格证,且在江北区金融机构担任总精算师三年以上;

12.获得国家级文艺、文创、影视类个人最高奖项(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中国戏剧奖曹禺剧本奖等同层次奖项),或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或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13.获得奥运会前三名、世界锦标赛前三名、亚运会冠军其中之一的运动员或其主管教练,或获得中国十佳劳伦斯冠军奖等同层次全国体育奖项;

14.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杰出人才。


三、C类(领军人才)

在江北区全职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之一的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2.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获得省部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3.省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或省级杰出技能人才、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技术能手获得者,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获奖者;

4.近五年曾担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其中之一的负责人;

5.近五年曾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6.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博士后,或者在江北区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并留江北区工作满1年;

7.在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中担任管理、技术项目负责人或以上层级职务,且现年薪超过50万元(每个单位不超过10人);

8.近三年年纳税额江北区实得部分连续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9.在近三年年纳税额连续超过2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首席技术专家、研发负责人(每个企业限3人);

10.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跟单信用证专家(CDCS)、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ACCA)及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资格证书其中之一,并在江北区金融机构从事相应工作三年以上;

11.持有中国或北美或英国精算师资格证,且在江北区金融机构从事精算工作三年以上;

12.获得亚运会前三名或全国运动会冠军的运动员,或其主管教练;

13.入选“巴渝学者”计划或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14.入选“巴渝工匠”;

15.入选重庆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或重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16.入选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

1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四、D类(青年拔尖人才)

首次在江北区全职工作或在江北区自主开办创业企业并担任高管两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之一的二等奖或三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2.出站博士后;

3.不超过35周岁,且入选时已在近两年内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

4.不超过45周岁,取得正高级职称并在相应行业担任管理、技术项目骨干职务;

5.不超过45周岁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6.在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中担任管理、技术项目骨干职务,且现年薪超过30万元(每个单位不超过10人);

7.近三年年纳税额江北区实得部分连续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近两年累计获得专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8.在近三年年纳税额连续超过1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首席技术专家、研发负责人(每个企业限1人);

9.不超过35周岁,持有中国或北美或英国准精算师资格证并在江北区金融机构从事精算工作三年以上;

10.获得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其中之一的前三名的运动员或其主管教练;

11.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青年人才。


五、E类(青年优秀人才)

首次在江北区全职工作或自主开办创业企业的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所在单位推荐且所属行业符合江北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2.入选时已在近两年内取得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教育部认证的QS排名前100位国(境)外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学历。


以上就是同瑞久项目部汇编的重庆市江北区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具体申报政策以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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