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01
本文是根据重庆市江北区经信委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江北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北经信〔2021〕164号文为依据,为方便广大江北区企业查阅,重庆同瑞久项目部特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一、江北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扶持补助标准
对首次达到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二、江北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扶持补助申报条件
2020年首次达到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
三、江北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扶持补助申报材料:
(1)《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相关认定文件;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四、江北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扶持补助申报基本条件
(1)在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及其配套的工业研发、设计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五、江北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扶持补助申报程序
(1)申报受理。2021年12月3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规范的项目申报纸质资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到区经济信息委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区经济信息委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
(3)项目审批。对审查通过的企业,区经济信息委召开办公会议确定资金安排方案。
(4)网上公示。项目资金方案确定后,由项目办公室将拟支持项目在“重庆市江北区经济信息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计划下达。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经济信息委下达资金计划。
(6)资金拨付。根据资金计划,区经济信息委将资金拨付到企业。
六、江北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扶持补助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