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8-22
重庆市经信委和财政局于2022年3月2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18号),产业链培育提升项目是补助政策支持方向之一,为方便企业查阅补助标准和申报条件,重庆同瑞久汇编如下,供参考。
支持方向:
重点培育领军(链主)企业或上年度营收规模超过10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开放供应链体系,开展供应链协同伙伴计划,加大对重庆本地中小微制造业企业产品采购力度,带动大中小、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促进供需双方就地链接,提升供应链柔性化水平。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重庆市重点培育领军(链主)企业或上年度营收规模超过10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单位以独立法人进行申报,也可以企业集团形式进行申报,但企业集团内独立法人不得重复申报。
(3)截止申报日前,企业组织至少一次线上(线下)供需对接活动,提供开展供应链协同伙伴计划、打通上下游、协同创新攻关、形成专业化配套集群等构建融通发展模式的典型经验做法。
(4)2021年重庆本地采购中小微制造业企业配套产品新增采购结算额1亿元及以上。
(5)2021年重庆本地采购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新增5户以上。
补助标准:
按年度采购额增量的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编制项目申报书,其中,项目申报书“项目基本情况”中项目实施内容包括申报单位主要生产产品、销售经营情况,重庆市为其配套企业情况及关联企业情况等;另提供2020年和2021年采购市内中小微制造业企业产品单位目录清单/表格(含配套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规格、购买数量、购买产品金额等),2020年、2021年采购市内中小微制造业企业产品凭证统计表(销货单位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产品名称、发票号码、发票金额(万元)、凭证编号、对应发票编号等);申报企业同步提供本单位开展本地“线上线下”供需对接、推动本地区上下游企业集聚、引领带动本地区配套企业发展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以及申报周期内新增本地配套采购企业数量、采购金额占比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