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10-27
10月25日,重庆市南岸区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1年度南岸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第二批)的》通知(南岸科局发〔2022〕15号),本次申报支持方向为研发投入补助,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担保费补助,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创业孵化培育等项目,为方便广大企业查阅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供参考。
政策依据: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
2、《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
(一)在南岸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对象近一年无纳税、环保、安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重庆)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满足政策补助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7日-11月4日
三、申报材料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1年度)(附件2);
2.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3.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
四、申报流程
(一)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纳税地在南岸区)报送至南岸区科技局(地址: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2号楼805)。
(二)审核
南岸区科技局按照程序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及资金拨付
对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南岸区科技局进行资金拨付。申报单位请及时查阅,以免出现补贴金额有误、银行账号有误等问题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五、其他要求
(一)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性作出承诺,并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政策与南岸区其他扶持政策有类似规定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申报说明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新入库的科技型企业和享受我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支持范围以外的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企业申报情况确定,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一)申报材料
1.经税务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2020、2021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已完成2021年度审计的企业需一并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规上企业需提供2021年度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含水印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和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二)其他说明
符合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事后补助范围的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大中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详细参考《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经信发〔2019〕80号)。
二、创新财政金融支持
建立2000万元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对申请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给予企业按该项贷款当期收取担保服务费全额补助。
(一)申报材料
1.重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担保服务费发票、担保服务费银行支付回单;
2.银行贷/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及银行放款回单;
3.还款凭证、利息支出凭证等。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补助对象还款时间应在2021年7月13日(含)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
2.同一笔贷款已获得补助的不能重复申报。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市级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并获得市级奖补的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根据上年度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按照市级奖补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一)申报材料
1.首次认定奖励:
2021年度国家科技部、重庆市科技局批建的专业化成果转化机构(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材料;
2.绩效奖励:
市级绩效考核申报材料、绩效补助证明材料和到位资金回单。
四、支持创业孵化培育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绩效考核评级优秀、良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按上年市级绩效考核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补助。同一平台获得多层级认定的,晋升到高等次时,新的一次性奖励只补助差额部分。
(一)申报材料
1.新认定奖励:
2021年度国家级孵化平台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材料;
2.绩效考核奖励:
市级绩效考核申报材料、绩效补助证明材料和到位资金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