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11-11
11月9日,重庆市渝中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申报2022年度渝中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为方便企业查阅申报条件和要求,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供参考。
政策依据:
1、《渝中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一、申报对象
在渝中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诚信守法、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报截止时间
截止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三、申报要求
(一)实行项目申报制,凡在渝中区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均可申报。
(二)文化产业项目要有企业投入、有收益预测和可行性分析;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影响力。
(三)重点鼓励方向
1. 文化产业内容生产项目。
引导文化企业进一步聚焦主业,推动出版、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等领域内容生产传播,加快原创内容向文化产品市场化、规模化转化。
2. 文化产业创新驱动项目。
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以大数据智能化引领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发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数字文化新业态、新服务。
3. 文化产业消费促进项目。
应对疫情影响,举办或组团参加文旅会展,开展文旅品牌宣传推介,开发特色文创产品,培育文旅消费新场景,推动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
4. 文化产业重大支撑项目。
落实“抓投资稳增长”,推进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平台建设,引导文化产业要素聚集,完善提升文化产业链、供应链。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为在重庆市渝中区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和纳税信用良好,最近3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二)申报项目应体现正确内容导向和文化产业方向,预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对文化产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
(三)对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表现突出的企业予以倾斜。
三、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单位须按照材料清单如实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区文化旅游委)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随后,召开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有关政策和评审意见,研究审定扶持项目及资金安排。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区文化旅游委)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按相关程序和规定拨付资金。
四、其他事宜
各单位应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抓紧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18: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word申报表及全套资料扫描件PDF)报至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应按申报材料清单中的序号排列,申报材料应采用胶装、线装或打孔装订,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1. 《承诺书》;
2. 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度文化产业项目立项申请书;
3. 《申报单位财务表》;
4. 企业2020、2021年完税证明;
5.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酌情包括投资必要性,财务、技术、组织等可行性,市场研判,文化评估,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风险因素及对策等);
6. 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7. 经审计的最近2年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8. 立项涉及的前置审批材料复印件(如内容审核、投资许可、土地和规划审批、环境评价等);
9. 能够证明项目实施的业务合同复印件(如知识产权转让、生产用固定资产采购、项目设计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