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开展2023年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4-03-06

重庆市渝北区开展2023年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图1)


为推动科技创新,渝北区科学技术局依据《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渝北府办发〔2020〕36 号)的相关政策,启动了 2023 年度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企业的奖励申报工作。重庆同瑞久将为您深入解读,帮助您了解申报条件、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

1、在渝北区行政管理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注册、登记;

2、2023 年获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

3、完成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年报填报、科技型企业年度数据信息更新。


二、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于 3 月 22 日前报所属镇街初审(一式两份),各镇街初审后于 3 月 29 日前报区科技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奖励: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非正常经营的。


三、其他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fuwu.most.gov.cn)填报相关信息;科技型企业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填报相关信息。

各镇街负责通知辖区企业填报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年报、更新科技型企业年度数据,填写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并初审后交区科技局科技服务科。


望各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渝北区科学技术局联系。联系人:李康;联系电话:67821101


重庆市渝北区开展2023年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图2)


本文由重庆同瑞久公司解读了渝北区科学技术局启动的 2023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奖励申报工作,包括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初审。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需分别登录相关系统填报信息。此次申报工作将有助于推动渝北区的科技创新发展。


重庆市渝北区开展2023年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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