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2021年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奖励补助政策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1-28
一、重庆市渝北区2021年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奖励补助标准
(1)对新认定或在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
(2)在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每个25万元奖励;
(3)对新认定及在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给予每个25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新认定或在2020年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2020年在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重庆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3)新认定或者在2020年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相关认定或者评估中获得优秀的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5)其他重要资料。
四、基本要求
(1)享受扶持的企业应为在渝北区自主板块注册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有其他特殊情形的需报区政府审定。
(2)项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方案外其他区内扶持政策规定的,不得重复享受,在获得上级单位相关扶持的同时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
(3)除本方案的各扶持政策条款中明确规定可以享受之外,招商引资企业达成招商协议约定的投入、产出等目标后或取得园区出具推荐材料方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且不得与招商协议约定政策重复。
(4)本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行为、受到环保处罚的企业,根据具体情节专题研究通过后方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