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2021年智能制造示范奖励扶持补贴政策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1-28
一、补贴标准
(1)被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
(2)被认定为“区级智能制造企业”和“市级融合示范”的规上企业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示范奖励。
二、申报条件
被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区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和市级融合示范的规上企业。
三、基本要求
(1)享受扶持的企业应为在渝北区自主板块注册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有其他特殊情形的需报区政府审定。
(2)项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方案外其他区内扶持政策规定的,不得重复享受,在获得上级单位相关扶持的同时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
(3)除本方案的各扶持政策条款中明确规定可以享受之外,招商引资企业达成招商协议约定的投入、产出等目标后或取得园区出具推荐材料方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且不得与招商协议约定政策重复。
(4)本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行为、受到环保处罚的企业,根据具体情节专题研究通过后方能申报。
四、申报材料
(1)《2021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市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区级智能制造示范试点(融合示范试点)等认定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