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1-28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2020年区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享受扶持的企业应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渝北区自主板块(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下同),有特殊情形的需报区政府审定。
(二)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方案外其他区级扶持政策规定的,不得重复享受,在获得上级单位相关扶持的同时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
(三)除本方案的各扶持政策条款中明确规定可以享受之外,招商引资企业达成招商协议约定的投入、产出等目标后方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且不得与招商协议约定政策重复。
(四)已享受扶持的企业应保证在渝北区自主板块持续经营10年以上,对无特殊原因而经营期不满10年提前歇业关闭、注销税务登记移往区外,抽调资金空壳挂号,以及不符合相关综合考核指标等规定的扶持对象,取消其享受的产业扶持资格,并收回已享受的产业扶持资金。
(五)近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受到环保处罚且未经整改的企业,不纳入扶持范围。
(六)经区经信委认定符合智能化改造项目条件的,企业需在重庆市智能制造管理平台上登记入库。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受理:2020年9月30日前,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份)提交相应受理科室,逾期不再受理。
2. 项目初审:区经济信息委各受理科室组织开展对应项目的初审工作。根据各类申报项目要求,需要第三方机构、专家参与审核的,由各受理科室负责组织实施。2020年10月底前,各受理科室将初审意见(附件1)交经济运行科汇总。
3. 项目审批:区经济信息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及奖励补助建议进行会商,资金安排方案通过区经济信息委行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报区政府审批。
4.网上公示:经区政府审批后,由区经济信息委将拟支持项目在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众号、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向企业拨付。
三、申报细则
(一)重大技改扩能和一般技改扩能补助
1. 基本要求
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线改造升级、新购进设备等技改扩能投资类项目,其中基建类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软件类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非智能化设备不超过投资额度15%。
(1)产销规模100亿元及以上的特大型企业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2)项目投资备案(登记、审批)手续齐全,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实施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以后。
(3)往年已获得资金补助的项目仍按照当年相应方案及区政府相关要求执行。已完工未验收的项目,可在本次申报要求时间内申请竣工验收;已完工项目但在申报截止日前未完善验收手续的企业,不得申报今年的技改扩能补助。
2. 支持标准
(1)重大技改扩能项目:仅限规上工业企业申报,投资进度达到30%、80%时,可分别按照进度申报并拨付补助资金项目,余额待完工验收后拨付。项目投资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度30%的补助;项目投资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度40%的补助;项目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度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一般技改扩能项目:规上规下工业企业均可申报,原则上实行事后申报并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规下工业企业申报时,若已达升规标准的应承诺及时升规,未按承诺升规的,应退还补助资金。一般技改扩能项目投资100万(含)至1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度2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资金来源、专项资金用途、时间计划、经济效益等内容,近期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4)备案(登记、审批)证明或者入库报统证明;
(5)截止申报之日的项目投资明细表,相应的合同协议、发票及支付凭证;
(6)规下企业需提供上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升规承诺书;
(7)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 项目初审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电话:67820992、67822412
(二)迁建改造项目
1. 基本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经认定的工业企业配合全区城市建设、产业布局等要求,土地厂房被征收(含棚改、收购等)且在自主板块新建生产基地的,其新基地建设总投入高于征收补偿部分的项目(建设时间不超过正式取得新建设用地后三年);原则上享受该项扶持政策的应为规上工业企业。
2. 支持标准
新基地建设总投入超出征收补偿的部分视为项目投资额度,参照技改扩能项目支持标准给予补助。新基地建设总投入可包含土地、基建、软硬件设备、配套设施等,但基建类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软件类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非智能化设备不超过投资额度15%,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对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计划、经济效益等内容,近期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4)备案(登记、审批)证明;
(5)土地出让合同,新基地建设相应的合同协议、发票及支付凭证;
(6)项目建设支出财务审计报告;
(7)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 项目初审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联系电话:67820992、67822412
(三)节能节水技术改造
1. 基本要求
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水改造、清洁化改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成功创建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给予奖励。
(1)规上规下工业企业均可申报,原则上实行事后申报,项目竣工时间在2019年7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2)规下工业企业申报时,若已达升规标准的应承诺及时升规,未按承诺升规的,应退还补助资金;
(3)节能改造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30吨,节水改造项目年节水量应不低于500吨,实施清洁化改造项目相关污染物年排放量降低5%以上,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年新增综合利用量不低于100吨。
2. 支持标准
(1)节能技术改造、节水改造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
(2)列入强制清洁生产的清洁化改造项目: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万元。
(3)自愿实施清洁生产的清洁化改造项目:方案设计等前期非固定资产投入按10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万元;固定资产投入按不超过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
(4)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且我区不再奖励以后其它层级的表彰结果。
(5)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节水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万元,且我区不再奖励以后其它层级的表彰结果。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对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计划、节能和环保综合情况、经济效益等内容,近期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4)截止申报之日的项目投资明细表,相应的发票、合同协议及支付凭证;
(5)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核实、节水项目节水量核实、新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量、强制清洁生产批复文件及自愿清洁生产设计方案、清洁生产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测量报告等项目相关作证资料(按照申报方向分别提供);
(6)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国家级、市、区级认定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7)规下企业需提供上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升规承诺书;
(8)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 项目初审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环资科,联系电话:67815092、67806338
(四)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奖励
1. 申报条件
(1)被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规上工业企业。
(2)被认定为区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和市级融合示范的规上企业。
2. 支持标准
(1)被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20万、5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新招商引资企业在升规后可申报本条扶持政策。
(2)被认定为区级智能制造企业和市级融合示范的规上企业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示范奖励。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市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区级智能制造示范试点(融合示范试点)等认定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 资料提交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智能制造科,联系电话:67828228、67821066
(五)两化融合贯标奖励
完成国家级和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的规上工业企业,且未获得区级奖励资金。
2. 支持标准
被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招商引资企业在升规后可申报本条扶持政策。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国家级或市级认定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 资料提交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智能制造科,联系电话:67828228、67821066
(六)兼并重组支持
1. 申报条件
存量企业在2020年被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企100强及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兼并重组,兼并重组后的企业承诺在我区经营纳税15年以上。
2.支持标准
股权交易或收购金额在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在5000万元(含)至8000万元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8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技术作价入股的,按技术作价金额的20%,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在企业兼并重组完成后先给予奖励的30%,企业升规后给予奖励剩余的70%。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兼并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兼并重组、股权收购等方面的协议及材料;
(4)收购款支付的财务凭证。
4. 资料提交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运行科,联系电话:67822685、67829029
(七)2017年技改项目达产补助
1. 申报条件
2017年已经申报区级技改项目
2. 支持标准
对2018年底之前未完工验收的项目,必须在2019年内完工验收,若未完工则不给予补助;2019年内完工验收的,目标确定为2020年企业产值同比增长5%,企业完成目标的在2021年初给予10%的补助,未完成的不给予补助。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4. 资料提交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运行科,联系电话:67822685、67829029
备注:由于此项补助涉及2020年产值数据,因此暂不提交资料,到2020年报送年报后,由区经济信息委再另行通知相关企业报送资料。
(八)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奖励
1.申报条件
2019年8月1日至本次申报截止之日,首创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对标达标的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达标的规模以下企业以及标准化创建时间满3年,经申请复评验收合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2. 支持标准
首创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对标达标认定的,分别给予1级达标企业8万元、2级达标企业5万元、3级达标企业3万元补助。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达标的,一次性补助0.5万元。对标准化创建时间满3年,经申请对标达标复评验收合格的规上工业企业,补助金额为相应等级首创金额的一半。
3. 申报资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渝北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补助资金申报表》;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印件或市区两级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通告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4. 项目初审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安全监察中心,联系电话:67821569
(九)升规奖励
1. 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截止之日,首次进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
2. 支持标准
对首次进入的规模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还需提供《2020年渝北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4. 资料提交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67822685、67829029
(十)租金补贴
1. 申报条件
在渝北区自主板块使用租赁厂房超过1000平方米的规上工业企业。
2.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对2019年租赁厂房产生的租金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20万。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需要提供2019年企业租金补贴明细表、企业厂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租赁厂房的权属证、支付租金发票及支付租金凭证。
4. 资料提交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企业指导科,联系电话:67810277
(十一)重点软件企业成长奖励
1. 申报条件
(1)2019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务收入(以下简称软件业务收入)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不低于15件,研发人员数100人(含)以上,近三年没有连续出现亏损的企业;
(2)2019年度软件业务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不低于10个,研发人员数30人(含)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速度30%(含)以上的企业。
(3)2019年度软件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数10人(含)以上,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5%,近3年至少有5项获得自主研发的软件著作权或发明专利的创新技术的企业。
(4)招商引资企业达到以上条件均可申报。
2. 支持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1)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符合申报条件(2)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符合申报条件(3)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2020年渝北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4)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状况相关佐证材料;
(5)提供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包含企业研发费用总额的审计报告;
(6)拥有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双软评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
(7)提供研发人员数量的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研发人员签订合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体现研发职务的工资表等);
(8)研发项目等能够证明企业发展、研发、创新实力的相关材料;
(9)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 资料提交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智能制造科,联系电话:67828228、67821066
(十二)大型企业软件业务独立奖励
1. 申报条件
鼓励大、中型集团企业(注册资本金实到5000万元以上)将服务于本集团的软件业务剥离成立专业软件公司,设有独立的研发部门,且领取营业执照并实现注册资本金实到完毕。招商引资企业达到以上条件均可申报。
2. 支持标准
按注册资本金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2020年渝北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4)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相关佐证材料;
(5)验资证明文件;
(6)拥有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双软评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
(7)研发项目等能够证明企业发展、研发、创新实力的相关材料;
(8)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 资料提交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智能制造科,联系电话:67828228、67821066
(十三)系统集成服务补贴
1. 申报条件
支持本地系统集成商与装备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工业软件企业以及制造业企业深化合作,发展成为具备系统总包、方案设计、信息集成能力,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专业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招商引资企业达到以上条件均可申报。
2. 支持标准
按不超过2019年签订合同结算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 申报材料
(1)《2020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2020年渝北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4)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相关佐证材料;
(5)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协议、发票、实施场景图片等);
(6)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 资料提交及政策咨询
区经济信息委智能制造科,联系电话:67828228、67821066
四、其他说明
本申报通知由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资金实行总额控制,不超出年初预算资金总额,其他未尽事宜由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以及有关部门研究确定,重大事项报经区政府审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