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2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企业建设项目资助政策及申报条件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10
一、支持标准
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软件系统开 发费用、追溯硬件设施设备购置费用40%的标准且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给予资金补助。
二、支持事项
(一)支持流通领域事关民计民生的食用农产品、食品等市场主体开展产品信息技术溯源体系建设。
(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利用自身平台建设信息技术溯源系统,实现销售与追溯双重功能;支持仓储物流、批发零售等企业将追溯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建设相结合,推动追溯体系与批发零售企业电子结算系统、冷链物流配送等体系融合发展。
三、申报主体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商务委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涉及消费领域较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型及商贸流通企业,以及主要经营食品等重要产品的跨境电商企业、推进“互联网+追溯”创新发展的电商企业和物流仓储及配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备较为成熟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实施内容具体、建设效果明显。
(三)原则上应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以来开工的建设项目(涉及推动乡村振兴的项目可作适当放宽),并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建成验收。
(四)申报主体及申报内容未享受过国家、市级同类财政资金补助。
(五)优先支持能满足“支持事项”中“第(一)项”条件的申报企业和能够实现上下游主体实施扫码交易、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申报企业。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企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二)其他关联实证性材料。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