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2年城乡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资助政策及申报条件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10
一、支持标准
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包括物业租赁费用、装修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线上运营服务费等)的40%,对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对农村生活服务业中心项目给予不超过5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且单个申报单位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事项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新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
三、申报主体
由相关企业、单位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商务委。
四、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在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底期间建成且投入运营。
(三)申报项目分别符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指南》、《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相关要求。
(四)申报项目应集聚多类业态,可分别满足周边社区及乡镇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需求,符合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发展要求。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1.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表。
2.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3.项目投资相关佐证票据等相关资料。
(二)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申报:
1.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表。
2.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3.项目投资相关佐证票据等相关资料。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