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25
本文是重庆同瑞久知识产权公司项目部依据重庆市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县级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垫江市监〔2021〕6号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垫江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补助申报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奖励补助依据
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9〕26号)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对象
本县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以下认定认证的知识产权项目。
1.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
2. 新确定为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 新确定为市级、县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4.首次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
5. 已获得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首次通过复审的企业;
6.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的其他知识产权类项目立项资助且已通过结题验收的企业。
三、奖励标准
1.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每件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3. 对新确定为市级、县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4. 对首次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5.对已获得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首次通过复审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6.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的其他知识产权类项目立项资助的企业,在项目结题后,按所获得项目经费10%给予一次性事后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材料
1.《垫江县中国专利奖奖励申请表》;
2.《垫江县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
3.《垫江县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奖励申请表》;
4.《垫江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奖励申请表》;
5.《垫江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复审奖励申请表》;
6.《垫江县其它知识产权类项目奖励申请表》;
7.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相关评审认定文件的复印件;
8.《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监督审核合格通知》的复印件;
9. 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经费资助项目结题文件及获得项目经费收款依据。
10.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11.单位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1-6项须同时提交电子件,纸质件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查验。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请于4月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科。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审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初步审核,并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奖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奖励决定后,将奖励经费拨付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六、重庆同瑞久服务团队简介
重庆同瑞久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业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资质认定、体系认证、税务筹划咨询、代理记账等相关服务的综合性咨询服务机构。公司拥有资深的项目工程师,专业的技术背景,能够诚信、高效、便捷的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如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的业务合作洽商,敬请在线留言或直接致电:023-67082686 ,或发送邮件至sjz@torijon.com 感谢您对同瑞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