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8-10
重庆市垫江县科技局于2022年8月1日印发了《关于申报2022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垫江科技局发〔2022〕15号),为方便广大企业查阅申报条件和支持奖励补助标准,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供参考。
指导政策:
1、《垫江县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垫江科技局发〔2020〕17号)
2、《垫江县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垫江科技局发〔2020〕32号)
一、申报类别
(一)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专项项目;
(二)自主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目;
(三)社会民生科技创新专项目;
(四)其它创新项目。
二、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市和我县产业发展政策。
(二)技术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三)所开发的产品和推广应用的技术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应用前景,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申报工业类科技项目原则上为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是指在市科技局的“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http://www.csti.cn/”成功入库的企业)。
(五)申报农业类科技项目原则上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科普基地(公司)、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技协、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
(六)申报社会民生和其它类科技项目原则上为独立法人且财务单独核算从事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为社会进步和人民生命健康有推动显著推动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或团体。
(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八)一般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和单纯的基础建设项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破坏生态环境、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垫江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鼓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县外高新技术企业联合申报,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须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合作开发的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个人征信查询记录,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项县级科技项目,项目组成员参加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无逾期未结题项目。申报企业原则上为科技型企业。
(四)项目申报单位或企业应为成渝双城经济圈或“一区两群”区域协同发展内与垫江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的企事业单位,项目能进一步推动垫江县与毗邻区县加深科技创新深入合作,促进双方深入交流。
(五)项目申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研发项目独立建账,研发经费归集清晰,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原则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六)项目申报单位须自筹资金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自筹资金与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比例原则上工业类项目不低于3:1,农业类、社会民生类项目不低于0.5:1。
(七)已经承担县级科技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近两年内所承担的项目有被强制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单位和负责人不能申报2022年度县级科技项目。
(八)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对承诺负责,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四、支持重点方向
(一)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专项。
1.以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
重点围绕智能化和自动化装备设计制造与研发,以5G信息技术的研发,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引进应用物联网新技术等先进技术,推动智能化生产、推广智能化应用、开展智能产品开发,建设智能化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产业协同创新、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与新场景应用。
2.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重点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汽摩整装及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医药健康、消费品、新材料等产业及符合全县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产业,探索新理论、新方法,开展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应用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二)自主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
1.核心技术研发及提升。
企业针对建筑新材料、绿色关键技术、塑料污染治理、特色消费品、特色农产品等发展面临的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对原有关键技术的提升研究,新产品的研发等对提升我县创新活力有推动作用。
2.新技术的引进推广。
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引进县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技术合同登记。
3.促进农业提档升级、农民持续增收。
结合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衔接,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科技进步需要,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发展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智能智慧型等特色高效农业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示范应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与科技支撑。涉及到技术示范应用任务的项目,要结合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突出先进适用技术在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的应用;以产业化发展任务、以市场为导向培育新品种或者引进推广新品种的项目,抓住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短板,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产品优质率、农业附加值和农业品牌,促进现代农业进行提档升级。
(三)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项目。
重点支持事关我县社会民生的文化教育、卫生健康、水污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塑料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交通水利、资源能源、乡村治理、地质气象、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其他重大创新机制的研究,以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为推动社会民生进步,解决制约我县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瓶颈问题。
(四)其他创新类项目
重点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内与垫江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毗邻区县,一区两群协同创新发展与垫江对口协同的区县开展合作类项目。
五、支持金额
(一)科技创新专项。
根据全县科技发展需要,以自主设计方式明确主要目标和内容,解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的专题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100万元/项。
(二)重点项目。
符合我县特色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支撑和显著提升我县创新创造活力的技术应用及研发项目。资助额度10-50万元(含10万元)。
(三)面上项目。
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促进作用的研发及应用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以下。
(四)指导性项目。
指导类项目资金由企事业单位自行投入,县级财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不给予经费支持。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模版请在垫江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垫江企业科技群自行下载,申报书填好后将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工业、社会事业和其它类项目交到县科技局科技管理科,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涉农类项目交到县科技局科技普及科,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预期成果等内容,审批立项后将成为结题验收的主要内容,在项目结题时将严格按照要求验收,请慎重填写。
(二)资质证明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新品种鉴定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转让合同协议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垫江县县级科技项目申报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18:00时,过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