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6-19
重庆市渝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为推动渝北区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于2022年4月2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渝北大数据发〔2022〕13号),同瑞久项目部汇编如下,供企业查阅。
政策依据:
1、《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发〔2020〕18号)
2、《渝北区关于加快线上业态线上服务线上管理发展的实施方案》(渝北府发〔2020〕28号)
3、《重庆市渝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北大数据〔2021〕24号)
一、项目方向
(一)智慧城市创新应用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各类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府管理、产业融合、生态宜居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智慧城市应用项目。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个。
(二)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面向(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应用、超高清视频、VR/AR、数字孪生、元宇宙等技术在上述重点领域的创新集成应用,技术先进、性能优秀、前景良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解决方案。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个。
(三)5G创新应用
5G+医疗、5G+旅游、5G+教育、5G+商圈、5G+交通、5G+安防、5G+物流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同一单位最多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信息乡村建设
主要通过建设完善网络基础设施,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乡镇、村(社区)搭建综合性管理平台,提供一揽子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同一单位最多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建设主体。
1.渝北区(不包含两江新区直管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时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上无不良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4.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开发能力、项目建设运营能力,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地点。渝北区(不包含两江新区直管区)行政区域内。
(三)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起止时间范围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项目要求。
1.申报时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2.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研发投入等费用,研发投入以符合财税规定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为准;
3.项目的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4.符合国家或重庆市大数据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
5.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6.按照有关规定需履行特定项目审批程序,如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必须履行必要的前置审批程序;
7.同一个申报单位原则上仅申报一个项目。
三、项目征集程序及结果应用
(一)经自愿申报,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及验收,网上公示公布等程序,纳入2022年渝北区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
(二)2022年大数据发展专项采取先入库、后支持的方式。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冒领、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加大宣传力度,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报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项目申报书并盖章后,通过渝北区政企服务平台“惠企通”,上传盖章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电子稿(word文档)等附件进行网上申报。
附件:申报范围
一、智慧城市创新应用
(一)申报主体为渝北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自2017年以来无严重失信记录。同一单位最多申报一个项目。
(二)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各类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府管理、产业融合、生态宜居等领域,在渝北区范围内开展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智慧城市应用项目。申报项目应聚焦在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社区服务、培训教育、文化旅游、绿色环保、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以及能促进保障民生、提升服务质量和经济发展的其他领域。
二、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一)申报主体为渝北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自2017年以来无严重失信记录。同一单位最多申报一个项目。
(二)有自主的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元宇宙等相关产品、服务或应用解决方案,技术先进实用、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示范项目技术先进、系统集成度高,示范效应明显,对产业带动效应强,有较大市场推广价值和行业重大应用前景,具备可复制的推广价值。
三、5G创新应用
(一)申报主体为渝北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自2017年以来无严重失信记录。同一单位最多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主要申报5G+医疗、5G+旅游、5G+教育、5G+商圈、5G+交通、5G+安防、5G+物流等领域融合应用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地在重庆市渝北行政区域内,具备良好基础。项目能够体现良好的应用前景,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所在行业提质增效具有较大促进作用。
四、信息乡村
(一)申报主体为基础电信企业及渝北区域内(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自2017年以来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主要结合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需求,加快网络建设,做好数据采集及适宜镇村发展的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在渝北区行政区域内,具备良好基础。项目能够体现良好的应用前景,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所在行业提质增效具有较大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