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市秀山县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成效奖励资金项目和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申报通知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10-11

2022年重庆市秀山县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成效奖励资金项目和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申报通知(图1)


8月17日,秀山县经信委、科技局和财政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秀山自治县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成效奖励资金项目和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秀山经信委发〔2022〕56号),涵盖了主导产业补链、智能化改造提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专精特新、创新平台类和科技创新发展等项目,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供参考。


政策依据:

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18〕37号)

2、《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52号)

3、《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1〕151号)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

主导产业发展类项目主要采取事后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主导产业、企业成长和智能化改造等领域。

创新平台类项目主要采取事前资助形式,重点用于支持重庆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秀山中心建设,支持平台开展工业设计服务。

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采用事前资助形式,重点聚焦生物医药、食品等产业发展科技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重点发展领域的产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秀山自治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4.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秀山县产业政策;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6.申报项目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的实施项目。


(二)分类申报条件

一、主导产业发展类

(一)主导产业补链。

支持方向:

中医药、电子电器设备、汽车配件、新材料等制造业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投资不低于300万元(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投资不低于50万元)。

(2)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投资已完成80%以上。


支持标准:

按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资的10%择优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奖励金额:

企业奖励金额由相关部门根据资金总额度统筹安排。


佐证资料清单:

生产设备、软件购置发票及其他投资发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须为2021年1月1日后投资部分)。


(二)智能化改造提升。

支持方向:

支持中小微企业使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AGV等智能制造装备和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MES)、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等信息系统开展智能化改造,应用大数据、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智能化改造,减少从事重复性高、危险性大的员工人数,有效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申报条件:

(1)项目设备和软件累计投资50万元以上。

(2)项目在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备案。

(3)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投资已完成80%以上。


支持标准:

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0%择优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奖励金额:

企业奖励金额由相关部门根据资金总额度统筹安排。


佐证资料清单:

项目智能化改造的设备和软件投入等投资类发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


支持条件:

申报主体为2021年1月1日后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的企业。


补助标准:

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佐证资料清单: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2022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支持方向:

2022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支持条件:

2022年首次获得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补助标准:

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奖补方式:

企业不需提供项目资金申报资料,县经济信息委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文件直接拨付奖励资金。


二、创新平台类

支持方向:

支持建设重庆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秀山中心,并开展企业服务工作。建设内容:

(1)建成不低于250平米的秀山县工业设计成果展示厅,不低于250平米的办公场地;

(2)建设重庆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秀山中心工业设计与创新服务平台;

(3)引进市内外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4)服务秀山县工业企业30家以上,培育“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培育本土工业设计人才30人;

(5)获得市经济信息委授牌的“重庆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秀山中心”(以市经济信息委实际授牌名称为准)。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控股公司)与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具备市制造业人才服务中心“工业设计与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营授权。


支持标准:

支持1项,不高于100万元。


实施周期:

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


三、科技创新发展类

支持方向:

主要结合我县经济发展,聚焦食品加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的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技术示范等。研究内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围绕特色效益农产品加工,开展地方特色调味品和预制食品开发与应用,开发地方特色食品2~3个;完成食品加工工艺、质量标准等关键技术研究2~3项;申请专利3个以上。

(2)开展道地药材加工生产的投料质量分析;完成不同品系药材质量和安全性评价研究;申报地方标准1项;开发产品1~2个。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与市内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管理良好,并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支持标准:

共支持2项,其中食品加工类不高于20万,生物医药类不高于40万。


实施周期:

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9月10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属乡镇(街道)和秀山高新区(高新园区内的项目直报高新区)。


(二)项目初审。

所属乡镇(街道)和秀山高新区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在申报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会审。

各乡镇(街道)和秀山高新区于2022年9月20日18:00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含电子件)纸质件(一式两份)和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相关部门,其中:主导产业补链申报材料报送至县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县行政中心0217室),智能化改造提升申报材料报送至县经济信息委大数据管理科(县行政中心0220室),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申报材料报送至县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县行政中心0217室),创新平台类申报材料报送至县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县行政中心0217室),科技创新发展类申报材料报送至县科学技术局(秀山高新区423室)。


(四)审核确定拟支持名单。

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秀山高新区等部门对项目的申报材料齐备性、真实性、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县科学技术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科技创新类项目技术路线、考核指标等方面进行审核,拟定支持名单,并上会讨论确定。


(五)公示。

县经济信息委对拟支持项目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基本内容。


(六)政府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项目,按相关程序报县政府审定。


(七)资金拨付。

经县政府审定后的项目,按相关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企业。


(八)项目验收。

创新平台类项目于2023年1月完成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并由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现场验收;科技创新发展类专项实施动态管理,2022年9月报送绩效评估报告,项目实施截止提交验收结题报告(含项目审计专项报告),县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乡镇(街道)、秀山高新区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信用状况的审查。

(三)各乡镇(街道)、秀山高新区要会同县经济信息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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