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1-17
重庆市开州区科技型企业入库奖励扶持补贴政策
本文是根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开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开州府办发〔2021〕71号文为依据,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开州区科技创新政策,重庆同瑞久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部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开州区科技型企业入库奖励扶持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不予奖励。
对新认定的重庆市高成长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不予奖励。
获得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获得国际科技合作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三)申请入库的上一年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5%,或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1名以上。
2.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2%或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重≥10%。
3.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Ⅰ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或Ⅱ类知识产权2项(含)以上。
4.上一年度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并完成研发费用备案。
5.主持或参与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6.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7.主导或参与制(修)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