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新区高能级领军企业奖励扶持补贴政策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1-26
本文是依据重庆市高新区管委会于2021年1月21日发布的《重庆高新区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文件精神整理而成,具体如下,仅供参考:
一、补贴政策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区高能级领军企业,每家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认定的高新区高能级领军企业,按其上年度企业净利润1%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获认定的高新区高能级领军企业采购高新区内非关联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按上年度实际支付额的5%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企业已被重庆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区高能级领军企业。
三、申报材料
1、认定奖励
无需申报材料。
2、净利润奖励
无需申报材料。
3、产品采购补贴
(1)采购区内非关联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明细表。
(2)采购合同。
(3)采购发票、银行支付记录等付款凭证。
四、奖励说明
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研发投入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