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1-10-11
本文根据《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实施细则》(渝科局发〔2019〕138号)解读,详情内容如下:
问:设立专项项目的初衷是什么?
答:主要的考虑是形成正确的导向:一是让企业明确地知晓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财政科技发展资金对企业的支持,重点是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实现创新发展,更多聚焦在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转化科技成果上。二是让企业准确地把握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企业要实现创新发展离不可科技的支撑,应当以科研项目为载体,持续开展研发活动,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三是让企业便捷地享受减税降费的政策。征集下达的专项项目计划不需要进行科研项目鉴定,只要企业按照规定和要求归集研发费用,就可以直接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问:专项项目的原则是什么?专项项目设置几个类别?申报主体是哪些?
答:(1)专项项目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补助、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专项项目设置普惠项目与激励项目两个类别。
(3)项目申报主体为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的科技型企业。
问:专项项目为什么分为两类?
答:专项项目有普惠项目和激励项目两类,是根据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来设置的。普惠项目重点支持研发创新,对企业自我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提档提质后实施技术创新活动的,以科研项目为载体给予研发费用资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激励项目重点支持成果转化,对企业的优质科技成果给予奖励性后补助,鼓励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
问:什么是普惠项目?采取什么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目的是什么?
答:(1)普惠项目是指科技型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选择技术路线,自我投入为主,产学研联合实施,可以申请财政科技发展资金补助的技术创新活动。
(2)普惠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审核立项、自主结题”的方式组织实施,旨在支持科技型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加快创新发展步伐。
问:哪些科技型企业可以申报普惠项目?普惠项目资助标准是什么?哪此企业不能申报普惠项目?
答:1. 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且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他科技型企业和实现提档提质发展且满足相应条件的高成长科技企业、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报普惠项目。
2. 普惠项目资助标准为:
(1)研发费用备案额同比有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他科技型企业,补助额度分别不超过研发费用增加额20%、15%、10%;首次申请或间隔后再次申请加计扣除的,补助额度分别不超过研发费用备案额2%、1.5%、1%。
(2)首次认定为高成长科技企业且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额50万元(含)以上、以下的,补助额度分别为20万元/项、10万元/项。
(3)首次在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的,与无任何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实现一笔直接融资500万元以上或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补助额度为20万元/项。
(4)首次通过认定、连续第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额度为20万元/项。
3. 符合享受我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支持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大中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究类企业不能申报普惠项目。
问:什么是激励项目?采取什么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目的是什么?
答:1. 激励项目是指科技型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我投入资金,自行组织实施并取得技术成果后,通过竞争方式申请财政科技发展资金补助的技术创新活动。
2. 激励项目采取“自愿申报、竞争立项、择优补助”的方式组织实施,旨在激励科技型企业先行投入资金,研究开发具有市场前景或市场竞争力的技术成果。
问:申报激励项目应满足什么条件?激励项目的申报主体是哪些?激励项目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申报激励项目的技术成果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属于申报单位的原创成果,研发记录完备;
(2)有效破解了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或显著提升了申报单位的经济效益;
(3)未获得过市级科技计划支持或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激励项目的申报主体是:注册成立时间3个(含)纳税年度以内的科技型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激励项目的资助标准是:科技型企业申报激励项目的补助额度为10万元/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激励项目的补助额度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