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10-27
2022年10月19日,重庆市璧山区科技局印发了《关于申报璧山区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通知(璧科技局发〔2022〕29号),为方便企业查阅申报条件和优惠补助政策,重庆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供参考。
政策依据:
1、《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渝科局发〔2020〕137号)
一、申报条件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和成果转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以是在璧依法注册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璧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投资主体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二)拥有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10人且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
(三)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科研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四)能够持续运营,具有稳定的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五)具有重大科研成果和市场服务能力。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上一年度市场化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二、优惠政策
对新认定的璧山区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研发补助经费,同时纳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储备库。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 璧山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
2. 诚信承诺书;
3. 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
4. 申报单位的最新章程与管理制度;
5. 单价十万元以上的用于科研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对应的发票(票据)复印件;
6.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9日--11月11日,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区科技局60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