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4-03-29
一、安家补贴
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条件,提供50~50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及1500~8000元/月住房租金补贴。
企业优秀紧缺人才: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给予10万元/人安家补贴;硕士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相应职级的,给予5万元/人安家补贴。
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人安家补贴。
二、岗位津贴
高层次人才:5年内给予1000元~10000元/月的岗位津贴。
企业优秀紧缺人才: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3年内给予1000元/月岗位津贴;硕士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相应职级的,3年内给予600元/月岗位津贴。
“涪陵人才计划”入选者:支持周期内给予1000元/月人才岗位津贴。
三、引才激励
全职引才主体:事业单位、区内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全职人才,根据人才类别和贡献,给予5~30万元引才奖补。
柔性引才主体:重点企业及研发机构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团队),根据人才类别和贡献,给予1~10万元引才奖补。
四、研发经费
创新团队(人才)扶持:评选认定的创新团队,按照A、B、C等次,分别给予总额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项目研发支持经费。
博士后资助:进站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并通过开题考核的博士后,2年内给予8万元/年/人日常经费资助。
五、成果奖励
在涪创新人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重庆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补助。
创新人才的科技成果(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根据奖项等级和完成单位排名,给予一次性15万元至150万元的配套补助。
六、平台建设
企业创新平台: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补助。
博士后发展平台: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给予一次性50万元配套资助。
技能人才发展平台:新建成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配套补助。
七、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或团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
职业技能比赛:参加世界级技能大赛、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得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的,给予1:1配套奖励。
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留学归国人员、高校毕业生等返乡创业,获得市级创新创业类资助的,按照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
八、育才激励
职称职级奖补:企业在岗员工新取得正高级职称或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级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补助;新取得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补助。
人才导师工作室育才激励:由“涪陵人才计划”入选者牵头组建的人才导师工作室,连续3年给予3000元/年育才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