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2020年度研发费用补贴政策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1-26
一、申报范围
符合《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要求,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已按规定在区内如实报统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渝北区研发补贴申请表》。
(二)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三、核定办法
以单个企业当年研发投入上报总额为基数核定该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区内报核总额。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企业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送区科技局研发与平台建设科。
五、补贴标准
对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统的企业,按当年研发投入区内报核总额的5%给予补贴;
前两年度均享受区研发补贴且研发投入逐年增长的,可按当年增长额的30%给予补贴。
两种补贴方式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单个企业当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