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4-01-30
重庆2024年技术改造政策和备案解读
重庆作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工业基地,在重庆市政府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背景下,市经信委和财政局在2024年共同实施了一系列技术改造补助政策,以支持节水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升级。同时,重庆也建立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为企业提供了示范和引导。本文将解读重庆的技术改造补助政策和备案流程,以及示范项目的重要性和优势。
一、节水技术改造:
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通过推行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努力降低工业和居民的用水量。该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的节水技术,改造传统的用水设备和工艺流程,实现节水效果的最大化。例如,在重庆的一些工业园区和企业中,利用循环冷却水系统、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等技术手段,成功实现了用水量的大幅度减少。这不仅为企业节约了成本,也为重庆的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支持条件:
1.1.申报项目为支持先进节水技术装备在高耗水行业的示范和推广应用,包括废水循环利用、水梯级利用、非常规水利用、高耗水工艺替代、智慧节水系统等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应用。优先支持水效领跑者企业、节水型企业和绿色制造示范单位企业。
1.2.项目实际投资额(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1.3.项目已完工。
1.4.项目实施完成后,年节水量不低于10000吨。
2、奖补标准:
按项目实际投资额不超过10%比例择优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资料:
3.1.项目投资佐证资料、票据清单。
3.2.项目绩效(主要包括项目绩效成果、计算依据及相关佐证材料)。
3.3.附件(需提供相关票据、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主要设备照片及采购合同)。
二、清洁生产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
重庆市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的改造,旨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推动工业生产方式向环保型转变。通过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重庆的一些重点工业企业已经成功实现了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这些技术的应用不仅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还为企业提供了经济效益和竞争优势。
1、支持条件:
1.1、申报项目为支持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技术水平,针对主要污染物开展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应用,加快工艺升级改造,降低工艺污染排放总量和强度。支持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炉渣、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的再利用项目。优先支持绿色制造示范单位企业。
1.2、项目实际投资额(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1.3、项目已完工。
1.4、项目实施完成后,技改对应污染物年排放量降低20%以上,或年新增工业固废利用量不低于10000吨。
2、奖补标准:
2.1、按项目实际投资额不超过10%比例择优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赤泥、电解锰渣(干基)综合利用量达到10万吨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资料:
3.1、项目投资佐证资料、票据清单。
3.2、项目绩效(主要包括项目绩效成果、计算依据及相关佐证材料)。
3.3、附件(需提供相关票据、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主要设备照片及采购合同)。
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
重庆市政府通过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积极推动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这些示范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的固废处理技术和设备,将废弃物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资源,实现了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例如,在重庆的一些园区中,废弃矿渣被转化为建筑材料,废弃金属被回收再利用,废弃塑料被加工成新的塑料制品等。这些示范项目为全市的工业固废处理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示范,同时也为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支持条件:
申报项目进入重庆市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名单。
2、奖补标准:
列入重庆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个奖励。
3、申报资料:
拟奖补单位名单导入系统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资源化利用示范:
重庆市政府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处理,通过建设示范项目,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资源化利用。重庆的一些示范项目利用先进的回收技术和设备,将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回收和再利用。通过废旧动力蓄电池的二次利用,可以减少对原材料的需求,降低环境污染,并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1、支持条件:
1.1、申报项目为支持企业开展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推进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技术突破升级,实现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模式、追溯体系完整有效运转,形成行之有效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模式,推动我市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
1.2、项目实际投资额(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1.3、项目已完工。
2、奖补标准:
每个试点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所需材料:
3.1、在编制项目申报书时,需结合项目批复情况,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现状、经济性分析、市场开拓情况等)。
3.2、梯次利用项目
应具备废旧动力蓄电池检测、分类、无损化拆解、重组、溯源、编码与打码、产品试制与试验等必需的技术设备和能力(提供项目实际投资额相关票据、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主要设备照片及采购合同);梯次利用产品应符合所应用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并贴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梯次利用产品标识。
3.3、再生利用项目
重点说明相关工艺(火法、湿法等),生产线建设情况(设备名称、产线条数、处理能力等)以及配套废气、废水、废渣等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提供项目实际投资额相关票据、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主要设备照片及采购合同),执行相关标准情况,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锂及其他元素的回收率或材料回收率情况。
五、技改项目备案流程:
在申请技术改造补助政策之前,企业需要按照重庆市政府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备案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技术改造计划、投资预算、施工方案等。
其次,将备案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审核。一旦备案材料通过审核,企业就可以正式启动技术改造项目,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备案原则的新建项目主管部门是发改委,改建或迁建项目主管部门是经信委。
重庆市政府通过技术改造补助政策和备案流程,为企业提供了支持和引导,推动了节水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升级。同时,重庆的示范项目也为企业提供了示范和引导,促进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推进。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也为重庆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和示范项目的推进力度,为重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