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1-10-08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图1)


一、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自然科学基金”)是重庆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二、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拨款。引导鼓励多元化投入,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或合作设立联合基金等方式支持基础研究工作。
三、重庆市科技局主管市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对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监督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管理,会同市科技局组织开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资金监督和绩效评价。
四、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置
    重庆市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面上项目(含非共识项目)、重点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等项目类型。每年组织实施的项目类型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资助数量和资助标准根据当年申报数量以及年度预算确定。
   (一)面上项目主要瞄准科技前沿,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前沿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依托相关科技创新基地开展基础科学研究。资助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非共识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挑战传统科学范式,开展创新性强、风险性高、实现难度大,具有不确定性和颠覆性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原创研究和探索研究。面上项目财政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鼓励项目依托单位部分出资以“联合资助”方式,或项目依托单位全额出资以“联合实施”方式进行资助。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重点项目主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支持开展具有颠覆性的重大原创性研究和系统、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开展研究。重点项目财政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项目依托单位部分出资以“联合资助”方式进行资助。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以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方式资助的重点项目,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纳入重庆市科技创新重大项目资助的重点项目,按照重庆市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项目”)以选拔培养基础研究后备拔尖人才为目标,支持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自主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鼓励博士后科研人员潜心科研、在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基础上开展延续和深化研究。博士后项目财政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四)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市杰青项目”)以培育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在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立足科学前沿,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市杰青项目财政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五)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主要面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研究团队,聚焦重大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在国际独树一帜、国内绝对领先的研究人才与群体。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财政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
    (六)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旨在发挥市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主要面向区域、行业、企业的紧迫需求,引导有条件的市级部门、区县政府、重点龙头企业、重点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联合资助方共同出资设立。由联合资助方向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提出申请,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联合基金合作协议,商定出资额度、组织实施等内容。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一般以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联合基金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结题等组织管理工作按协议执行。
五、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1、重庆市市科技局每年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明确相关申报要求和重点支持方向等内容。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
    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已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三)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
    3、博士后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二)正在本市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开展研究工作;
         (三)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市杰青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四)与在渝单位具有正式聘用关系;
         (五)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对上一年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且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直接给予市杰青项目支持。
    5、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及研究团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为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研究团队负责人或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较强的凝聚力;
         (二)研究骨干3—7人;
         (三)研究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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