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6-18
为全力稳经济增长、稳市场主体、稳项目投资、稳消费市场、保民生就业、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2日印发了《两江新区稳住经济大盘20条政策举措》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22﹞16号),为方便企业查阅,同瑞久项目部汇编如下,供参考。
一、强投资稳增长
1.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增长。鼓励企业节假日不停工满产达产,抢生产抢进度,对6月份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部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上半年产值(营收)超过1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产值(营收)1亿(含)—10亿元的,奖励20万元;10亿(含)—50亿元的,奖励40万元;50亿(含)—100亿元的,奖励60万元,10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2.支持企业加快推进技改。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设备实际投资(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加快促进各类社会投资。对今年6月、7月、8月、9月新开工入统、社会主体投资的产业类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已存入项目资本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可按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项目资本金。对新存入项目资本金的,开发企业可先存入核定监管额的50%,剩余50%给予6个月缓存期。在缓存期内,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全额使用节点要求的,可不再补存项目资本金。在2021年8月1日前已存入项目资本金的项目,建设单位可按新《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渝建发〔2021〕4号)规定,申请重新核定项目资本金监管额,超出监管额的项目资本金企业可申请使用。
4.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新开工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全额缓缴6个月;已办理配套费缓缴手续的项目,缓缴期限到期后可再申请再延长6个月。配套费缓缴期限均不晚于联合验收时间。
5.加强用地保障。鼓励产业用地提质增效,对完善工艺优化流程的,允许合理适度提高容积率。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转移的,不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批手续,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转移登记直接办理。加强临时用地保障,对实施非经营性项目需临时使用政府储备土地的,在不影响土地供应前提下,由土地储备机构按规定报同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后,可无偿使用。
二、优服务稳主体
6.鼓励企业上规入统。对首次纳入政府统计机构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四上”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工业企业25万元支持,给予其他企业15万元支持。
7.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严格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门槛,灵活采取整体预留、合理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作为制定采购文件的依据。
8.支持创新主体发展。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非“四上”企业20万元、“四上”企业30万元、上年度营收5亿元以上(含)企业50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非“四上”企业10万元、“四上”企业15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含)企业25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9.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广营业执照网上智能审批,1分钟内领取营业执照,实现全程无人工干预、7*24小时智能服务。
三、降成本保就业
10.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支持有空余编制的事业单位适度增加人员招聘名额,加大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岗位、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力度,鼓励招聘储备中小学优秀师资;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指导辖区企业备案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开发见习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11.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租期满一年的,承租地区在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不作为租金减免对象;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将租金减免惠及到最终实际承租人;国有企业所属非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子公司执行所在地政府减免政策。
12.提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在市级2000元/人的基础上,提高至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促消费稳市场
13.大力促进汽车消费。投入2200万元,对在新区限上车企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1500—4000元/台不等的油卡或国网点卡;开展“两江智造”汽车工厂直购活动,每台补贴2000元数字人民币红包。先到先得,补完即止。
14.积极组织联合促销行动。联合大型商贸企业、电商平台等企业开展“618”、七夕“购物节”等消费促销活动,分批投放价值400万元的消费券。支持家居焕新行动,投入400万元支持消费者在两江新区商场卖场家具、家电、服装,对符合金额要求的,按50—500元标准给予数字人民币奖励。
15.支持旅游业发展。助力旅游主体复苏,对采取限量方式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给予20万元补助;对正常经营的星级(含认定)旅游酒店(含隔离酒店),年度累计入住人数达300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补助;对守法经营的旅行社,根据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统计数据,年度累计游客人数达100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助。
五、强调度稳运行
1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和消费金融、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新型金融机构通过续贷、展期、延期还本付息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及中小微企业,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切实减轻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申请科技跨境贷,按照贷款利率进行50%贴息。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使用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等额替换商品房预售资金首付款方式进行监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替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及拉动投资。
17.实施弹性出让合同开竣工管理。给予开工处置一定弹性空间。结合项目建设规模等实际情况,在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的免于处罚。合理确定项目竣工时间。出让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经合理论证建设周期后,可延展竣工时间。对一个出让合同涉及多个政府原因影响项目建设的,可按影响因素消除的最长时间,重新约定竣工时间。
18.延长果园港物流补贴政策。支持多式联运业务发展,针对在果园港中转的大宗、集装箱铁水联运、水水联运物流业务等方面予以支持的补助奖励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2年12月31日。
19.强化企业困难解决机制。各集团、三大新城及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企业在扩产扩能、人才招聘、金融支持、业态升级等方面的困难、诉求,为重点企业(项目)提供“一对一”的专人专属服务,落实“24小时在线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接诉即办”,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的“动态清零”机制。
20.实行审批容缺受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优化、简化、整合审批流程和审批环节,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事项,在行政审批时可实行容缺受理,可允许“先承诺、后补齐”,在相关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各环节审批事项不得互为前置。
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范围为在两江新区以下区域(包括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龙兴镇、石船镇、水土街道、复兴街道7个建制镇街,港务物流集团果园港、寸滩港等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依法注册经营和纳税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保税港区集团、江北嘴投资集团、悦来投资集团开发管理区域内注册经营和纳税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分别由上述集团负责参照适用。
二、本政策由新区统筹执行。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两江新区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仍在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的扶持期限内的,不再享受本政策项下同类支持。获得资金支持的,自行承担相应涉税支出。
三、获得本政策支持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若有重复申报、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支持资金或者违规使用支持资金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四、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