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4-03-21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重庆市两江新区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一直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为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根据《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特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科技型入库企业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明确奖励兑现的相关事宜,确保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享受到政策奖励,从而为区域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份文件由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核心内容如下:
奖励内容:对于满足《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并首次完成科技型企业审核入库的企业,将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
奖励对象:奖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位于两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
在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完成科技型企业入库。
企业未进入法定破产程序。
三年内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主体名单。
未受到过环保、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较严重行政处罚。
注意事项:
满足奖励条件的企业需在3月29日18:00前登录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网址:http://www.csti.cn/),进入科技型企业系统确认企业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包括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必须是企业的对公账户,不能是个人账户,且开户名需与企业名称一致。
奖励拨付将以科技型企业系统中的企业账户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科技型入库企业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是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对科技型企业的一次重要激励措施。通过提供一次性的财政奖励,该政策不仅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也体现了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通知中明确了奖励的对象、条件、注意事项以及咨询电话,确保了奖励兑现工作的透明性和高效性。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的确认工作,以便顺利领取奖励。这一措施将进一步促进两江新区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